安徽,拉货小哥接单时显示货物重量并非10吨,到厂后却被告知要拉10吨环保竹炭。小哥的货车运力不足,无法完成运输,生意未能谈成。于是,小哥向下单人索要100元放空费,下单人表示已和收货人谈好,让收货人支付。然而,收货人听到要给100元放空费后,立即挂断电话。小哥无奈,将货车停靠在厂房路口,要求对方给个说法。结果,对方直接喊来铲车将小哥的货车移走。小哥无奈之下,将视频发布出来,想让大家评评理、支支招。 据牟视大观3月31日报道,一名拉货小哥接到一笔订单,要到厂里拉环保竹炭,订单显示的重量并非10吨,小哥觉得自己的货车能承载,便接了单。 小哥兴高采烈地开车来到厂里装货,到场后,对方却告知有10吨环保竹炭需运往某地。 小哥一脸诧异,称下单时重量并非如此,自己的货车也载不了这么重的货物,便与对方理论。 对方表示不知道谁下的单,只负责发货,让小哥找下单人解决费用问题,让小哥把准备好的竹炭装上走就行。 小哥解释自己的货车载不了,超载被抓到会罚款,长途运输超重还会影响安全。 对方看了看货车,称载不了就算了,会另外喊车,让小哥离开。 小哥心想自己几十公里空跑过来,费时费钱,要求对方支付放空费。 对方称只负责发货,不承担杂费,让小哥找下单人要放空费。 小哥觉得对方厂矿大,分工不同,便给下单人打电话。下单人很爽快地表示已和收货人谈好,让小哥找收货人要放空费。 小哥勉为其难给收货人打电话,对方一听要给100元放空费,立刻挂断电话。小哥再给下单人打电话,对方也不接了。 小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奈之下,将车停在厂房外面堵住出口,想逼迫对方解决问题。 对方不买账,称生意不是自己谈的,让小哥去找对接人,不要堵路影响正常工作。 小哥觉得自己没有更好的办法要回放空费,只能这么做。对方提议让小哥把车挪到旁边,等民警处理,不要堵住进出口,以免影响生意。 但小哥认为对方不让自己好过,自己也不让对方好过,坚持堵门,否则对方不会重视自己的诉求。 结果对方直接喊来铲车,把小哥的车移走了。小哥慌了神,赶紧拍下视频,希望大家评理并支招,看如何才能要回100元放空费。 有人认为小哥不该堵门,应把车放旁边等民警处理,不该为难打工的人;也有人觉得是下单人不对,订单重量与实际不符,这钱该下单人给。 一、100元放空费是否合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货运合同关系中,拉货小哥按照订单信息前往装货地点,因货物实际情况与订单不符导致无法完成运输任务,其产生了往返的时间成本、燃油成本等损失。 放空费是对拉货小哥因非自身原因未能完成运输任务所遭受损失的补偿。在此次事件中,小哥接单依据的订单重量与实际不符,导致其空跑一趟,产生了经济损失。 从公平和合理补偿损失的角度看,要求支付100元放空费是合理的,这属于对损失的合理主张,符合民法典中关于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规定。 二、如果100元放空费合理,到底该向下单方还是收货方索要?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拉货小哥与下单人之间构成有效的货运合同关系,合同约束双方权利义务。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放空费的承担方,按合同约定执行。若没有明确约定,从此次事件过程来看,下单人提供错误货物重量信息,导致运输任务无法完成,存在违约行为。 虽然下单人表示与收货方谈好由收货方支付,但收货方拒绝支付。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拉货小哥与下单人建立合同关系,下单人有义务确保运输任务的顺利开展或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任务无法完成给小哥造成的损失,所以小哥原则上应首先向下单人索要放空费。 但如果收货方在事件中有明确的承诺或过错导致费用产生,小哥也可向收货方主张权利。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大货车司机因轮胎气压不够,刚把车停放在应急车道上,碰巧就遇到了巡逻交警。交警对其
【6评论】【3点赞】
周扒皮神龙摆尾
这种多的很,大货叫小车
龙刀2
装上货到半路卸掉一点,按单子的重量送到就好
榴梿鸭 回复 04-03 08:53
变盗窃了。
笑看人生 回复 04-03 08:31
高
远方
装货,举报到交管,堵门查超载
三座泰山
这种傻逼厂早晚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