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老房子加装电梯后变成危房,加固费用需要6万5。楼房共16户,每户需平摊40

代码诗人 2025-04-24 11:17:40

广东,老房子加装电梯后变成危房,加固费用需要6万5。楼房共16户,每户需平摊4063元。低楼层住户不愿意出钱,要求施工方赶紧回填,不准继续加装电梯;高楼层住户却不同意,称检测后认为房子没问题,可以加装电梯,并且认定这个加固费需要16户共同承担。 据TV房产4月23日报道,女子下雨天回家,看到楼层根部有个大窟窿,赶紧把楼上的住户都喊下来,说:“你们看看做的好事,让你们不要加装电梯,不要加装电梯,你们偏不信,现在好了,地基下沉了,危险了!” 楼上的住户也吓了一跳,心想:怎么会这样呢?当时检查出来房子是可以加装电梯呀,怎么刚刚挖电梯井地基就下坠了呢? 不过,他们辩称:“这不是挖电梯井引起的,这房子以前就有裂痕,只是你们没有注意。” 女子和其他低楼层住户都反驳道:“你们真的是睁眼说瞎话,以前房子的墙壁确实有裂痕,但是地基这块可没有裂缝啊,你们这是要把大家置于危险境地啊,出了问题你们担得起责任吗?” 这时,又有低楼层的老年人跑出来说,自家房子到处都开裂,太可怕了,让高楼层住户赶紧打消加装电梯的想法,要不然这房子没法住人。 高楼层住户心想,事情都进展到这一步,可千万不能松口啊,一旦松口以后有苦吃不完。因为他们住在高层,又都是老年人,爬楼确实困难。上次和低楼层住户协商加装电梯,对方就层层阻拦,既不愿意出钱,也不愿意加装电梯,还说会影响采光。 后来他们给中间楼层的住户做思想工作,说通了一部分人,最后16户中有4户不同意,其余的人都同意,这才符合了加装电梯的条件。如果现在不加装电梯,以后加装几乎不可能了,所以高楼层住户一再强调房子没有问题,实在不行可以找施工方来界定。 最后,施工方看到这样的情况,也感受到低楼层住户的反对,不敢轻易继续加装电梯,只能找相关部门来鉴定。最后给出的结果是稍微加固一下,房子就不会有危险,但是需要支付加固费。 高楼层住户没有意见,赶紧让施工方拟定方案,最后施工方合计了一下,需要6万5的加固费。 最后,高楼层住户找到大家协商,要求16户人每户承担4063元。 这可把低楼层住户气坏了,他们说:“当初我们不同意加装,你们偏要加装,还给中间楼层的人做思想工作,最后同意你们加装,结果房子变成了危房。我们没找你们说事就算了,你们倒好,还想让我们来承担加固费用,岂有这样的道理? 并且还说,如果你们不加装电梯,直接回填这个电梯井,那我们可以出这部分的钱,但是你们又要加固,又要加装电梯,这两部分的钱都要平摊在我们身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我们成全了你们的想法,最后你们把该承担的费用都加到我们身上,你们是不是太过分了?” 最后,低楼层住户坚决不同意加装电梯,就是要让施工方赶紧回填。 记者赶来后询问施工方,施工方表示已经检测过了,房子是可以加装的,就看住户这边协商的怎么样。 并且他们也说,楼上的都是60多岁的老年人,爬楼梯相当累,想要加装电梯情有可原,而低楼层住户爬楼梯不累,所以无法体谅高楼层住户的想法。 女子听到后也是非常生气:“60岁爬楼梯有多累呀?当初他们买房的时候就知道是多层,也想住高层享受更好的采光,现在老了改变想法,又想加装电梯享受便利,哪有这么多好事都占全了? 如果真想住电梯房,让自己的孩子再努努力,直接给他们买不就行了吗?何必在老房子上折腾呢!” 1、低楼层住户不同意出资是否合法?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 如果加装电梯经过了合法表决程序,那么从法律规定来看,所有业主都需共同承担相关费用。但低楼层住户若能证明加装电梯对其权益造成重大损害,如严重影响采光、通风等,可与高楼层住户协商补偿或要求合理减免出资。 2、高楼层住户坚持加装电梯,低楼层住户阻拦是否违法?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典型案例表明,依法加装电梯行为,其他业主不得违法阻挠施工。 如果加装电梯已经过合法审批手续和表决程序,低楼层住户无故阻拦属于违法行为,高楼层住户有权请求排除妨碍 。 不过,如果低楼层住户有合理理由,如房屋安全隐患等,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非直接阻拦。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TV房产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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