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15时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银河社区,突发一起山林着火事件,火情发生后毕节市、区两级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组织应急、林业、公安、消防、武警等多个部门的应急力量,赶赴现场,全力进行扑救!
但,因风势较大,加上前期火势蔓延过快,火场形成东西和南北2条火线!
目前,该起事件的嫌犯已被抓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贵州纵火事件”的主谋竟然60岁了!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性60岁,息烽县小寨坝镇人,于案发当日在流长镇李安寨村李安寨组山林中,将尚未熄灭的烟头掉落,而引发森林火灾。
据统计,过火面积达到了136.4亩。
损失巨大,他需要赔偿吗?60多岁的人了,做事怎么不长点脑子呢?已经是爷爷辈儿的人了,难道他就不知道将烟头扔在森林中容易失火吗?很显然,他是成年人了,肯定知道,但依然这样做,可恶啊!
因为自己可恶的行为,让那么多人冒着危险去扑救。
罪加一等!
如果让他赔偿损失,就算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吧?
而因为自己一颗烟头,致使数百人去扑救,耗时数日,实在是让人痛心,让人愤怒。
咱不算人力、物力,就只算这100多亩山林被毁的经济价值,估计他倾家荡产的都赔不起吧?
他仅仅轻率的一掷,一颗烟蒂的威力竟然这么大!这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水火无情!
消防员辛苦了在南方,冬季的时候一般比较干燥,山上枯叶比较多,如果引发火灾,等到消防队等应急部门赶到的时候,火势一般都变得很大,这就给消防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如今,犯罪嫌疑人已被绳之以法,但通过这件事也警示了世人,一定不要粗心大意。大火一旦在山林中肆虐,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善于奔跑的野生动物在火灾中,有的时候都逃不掉被烧,万一山林中有人呢?四周一片火海,烟雾弥漫,岂不是相当危险?
所以,防火工作人人有责。无论是故意为之还是无意的,致使山林失火,那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而60岁的陈某某已落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而此时,他又作何感想?是不是后悔莫及?当初扔那颗烟蒂的时候,是不是以为只有天知和地知,别人没有知道的?
所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查询了一下放(纵)火罪的相关条例!放火烧了森林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具体的处罚会根据火灾的严重程度、犯罪动机、犯罪后的态度等因素进行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放火…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放火烧森林的行为可能面临长期监禁甚至死刑的处罚。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然环境,远离任何非法活动。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家看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毫无疑问,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毕竟这次火灾损失巨大。当然,最终他会如何处罚,还得根据相关情况来界定。比如说他是故意为之,还是粗心大意等等,这都会影响到对他的量刑。
但不管如何,他肯定会为此付出代价,而他的家人恨死他了吧?
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保护环境!无论是在山林,还是在其他公共场合,或者家里,一定要注意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