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翻案后,国家赔偿能赔多少钱?

涵涵聊社会 2024-08-02 09:02:50

关注陈律师时间长的人都知道,陈律师一直比较关注冤假错案,冤案翻案的操作,也给大家科普过很多冤案的翻案之路,很多时候,冤案翻案的故事也就到翻案判决出来就戛然而止了,其实,这并不是冤案的结束,翻案后,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要处理: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到底应该怎么申请?我国的国家赔偿到底能赔偿多少?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今天陈律师就来跟大家简单解读一下:

这是陈律师之前解读过的部分冤案的国家赔偿情况,简单做了一下总结:可以明显看出,十年十几年的冤案翻案后,国家实际赔偿与当事人申请,期待的赔偿往往相差甚远。

目前在适用的《国家赔偿法》是2012年修正的,94年出台第一部,其中2010年修正过一次,12年是第二次修正了。国家赔偿根据赔偿的性质可以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本文讨论的就是跟翻案有关的刑事赔偿。

赔偿义务主体。也就是要求谁赔偿的问题,公安刑讯逼供,检察院顺水推舟,法院不明不白下判决,三方都有错,我该找谁呢?像这种情况,陈律师教给大家一个方法:最后一个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是哪个机关作出的,哪个机关就是赔偿义务主体。对于翻案的案子,最后都是再审翻案,也就是肯定有有罪判决,最后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为国家赔偿机关。但是不是只有冤案翻案才能赔偿,对于一些比较轻微的,因为公检法的错误决定而被羁押的日子,理论上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比如,被公安逮捕了,最后检察院作了不起诉处理。那么在被拘留的这段日子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此时的赔偿义务主体就是作出逮捕决定的国家机关。

赔偿范围和方式。在刑事赔偿中,12年《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以下赔偿范围:非法拘留、超时限拘留;逮捕后撤案、不起诉、无罪判决;刑罚执行后,再审改判无罪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警械致人伤害或者死亡;违法查封冻财产;再审无罪后,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可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有人可能对自己当年办案民警、检察官、法官等等心存怨念,难道就不罚他们?并非如此,对于他们,除了该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刑事处理的处理,在刑事赔偿上,公检法作为机关主体赔偿后,是会向上述主责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金的。

计算标准。自由赔偿部分:赔偿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先算出来被非法拘留的天数,然后乘上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1年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是409.43元。陈律师简单算了一下,22年翻的案子,就算服刑了十年,这部分赔偿也就150万左右,确实不多,很难达到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要求,而且越早翻案,日均工资也越低。

身体生命损害部分:造成身体伤害的,计算因为受伤误工的日子,然后乘以日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年均工资的五倍;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大家可以根据陈律师提供的21年的数据估算一下。

精神抚慰金:这部分赔偿在12年国家赔偿法里进行了名目的规定的,但是对于标准并没有规定,毕竟是个比较抽象的赔偿。每个被卷入其中的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当然也确实如此,就像郭利对于自己的赔偿申请要求了88880000的精神抚慰金,但是法院最终综合判定只决定赔偿165450元。目前精神赔偿最高的一案还是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赔偿了100万的精神抚慰金,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人已经执行了死刑,再高的赔偿也无力回天。这也间接给了我们一个赔偿的标准,如果冤屈程度不抄呼格吉勒图案,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是难超100万的,更别提天价精神赔偿了。

说到底,赔多少钱都难以真正弥补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的伤害,《国家赔偿法》只是一部救济法,法院也只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也难以开出天价赔偿金,但是目前赔偿标准确实较低,不过,最根本的还是应该想办法提升办案人员素质、重视冤案造成的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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