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机长辞职时,竟被公司索赔1066万

柿子软不软 2024-11-05 15:10:49

林海是一名机长,因为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了离职,劳动关系顺利的解除了,可是竟被公司索赔1066万,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林海从小的梦想就是开飞机,高中时他努力学习考上了一所航空大学。

因为林海身材标准,理论知识很强,大四还没毕业,就被现在的航空公司选走。

之后,公司让林海参加飞行学院的培训,所有的培训费都由公司来承担。

从飞行学院毕业后,林海就开始从事飞行员的工作。

林海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林海到开始工作后表现的很出色,他接受了公司2个月的岗前培训和改装,又接受了公司半年的第二副驾驶训练,又成功通过了第二副驾驶考核。

随后,林海又成功通过了第一副驾驶、正驾驶培训和考核等多重关卡,最终林海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机长。

但过了几年,林海的家中突然发生了一些事情,因为家庭原因想申请离职,就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

过了两个月,林海完成了工作交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了。

就当林海打算离开本地时,竟然收到了传票,仔细一看,竟然是航空公司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公司1066万元。那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公司认为,林海参加公司提供的培训,而且林海作为飞行员每年都要参加特殊情况、特殊天气方面的训练,每年要复训以及气象、地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这一长期培训费用很高,现在林海离职,公司损失很大,所以要求林海赔偿1066万元。

林海认为,自己和公司没有签订相关的培训合同,而且也没有服务期的约定,而且公司也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公司对他培训的实际花费,对飞行员培训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必然要求,所以,无他无关。

庭审中,航空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飞行记录本,记录本上记载了林海参加的所有培训内容。

经质证,林海认可其参加了公司为他提供的培训活动。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飞行员具有专业性、特殊性,属于高技能人才,需要长时间的能力培养和持续的能力保持。

林海任职的岗位为专业技术性岗位,而根据航空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在林海工作期间,航空公司一直为他提供持续不断的培训。

而航空公司在培训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自然也花费了巨大的费用。

该费用通过学习转化为林海自身的飞行技术资源,其离职必然导致公司对飞行技术资源的流失。

但现在公司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其在为林海提供培训时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法院综合考虑林海劳动合同存续的时间、林海的工作经历,参照民航业培训费的一般标准,酌情确定了公司的培训费损失。

最后一审法院判决,林海向航空公司支付培训费210万元。

判后,林海和航空公司均不服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个人观点

本案发生后,很多网友都支持航空公司的做法,认为200多万对于飞行员的培训费用来说确实有点少。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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