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后逃逸构成强奸罪吗?如果比照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但构成犯罪,还要加重处罚来看,嫖娼后逃逸,好像这也不轻啊。
但是这么回事儿吗?咱们先看一个案例,有李某收入不高,偶然的机会接触了嫖娼,被短暂的快乐所迷惑,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上瘾后李某一个月至少去上十来次,久而久之口袋就空了,每个月那点工资根本就不够,存的家底也用光了,怎么办呢?
就开始想歪道了,于是他来到了一家提供类似服务的洗浴中心,与对方谈好价钱后,又提出了先办事儿后付钱的要求,事后付钱时又假装扫码付款,然后找理由溜之大吉,尝到了一次甜头。他又如法炮制,变着法出入各类会所、娱乐中心、按摩店、夜总会等等场所,都是说先办事后付款,事后假意付款,然后趁机溜走。这样成功的搞了几十次,但干多了总会有失手的时候,这次李某碰上了个精明的失足女,小姑娘聪明胆子也大,不但拆穿了李某的阴谋,还竟然报了警,还说自己被强奸了,这可真是神仙打架啊,最终呢,警察把这俩人都带走了。
首先,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吗?当然是不构成的,说好了是嫖娼,那就是嫖娼,肯定不能说是强奸,虽然想逃单没给钱 也是嫖娼,不会因为不给钱就算强奸,也不像段子里说的,嫖娼不给钱就没事儿,就不算嫖娼,最后达成了合意 那就算嫖娼,那嫖娼后逃逸不给钱怎么算呢,
第一不算强奸,第二 构成嫖娼,第三,欠的嫖资在法律意义上,由于是非法所得,也不受法律保护,到法院打官司不会支持。有本事能要就要着 要不着也就拉倒。说到这,大家就明白了吧。当然 道德上咱们还是不能这么干,敢做敢当,堂堂正正的,可千万别干赖账不给钱的事儿。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