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恶童杀害同学的案件,在严重挑战整个社会的良心和安全感。
看过、写过那么多未成年犯罪的文章,都没有这次令人发指,简直人神共愤。
最新进展,尸检已完成。
解剖时,小光的父亲全程在场。
这个曾经每个暑假都带着儿子去看海的父亲,现在只能站在解剖台前,看着儿子被一刀一刀地肢解,承受着剜心削骨的痛苦。
从头到尾,整整4个小时,他咬着牙看完。
他说:“我不甘心,我要弄清楚,我这么好的孩子,是怎么死的。”
他说:“爸爸没有害怕,只有心疼和愤怒。”
他说:“乖孩子,等爸爸给你报仇血恨!”
随行律师说,小光头部血肿,脸上有几十道刀伤和钝物的伤口,颈部大约有七道,腰部有七八道,多处肝脏都有出血口。
“一只眼睛的眼珠子已经翻出来了,非常的恐怖,非常惨无人道,他们是不置孩子于死地绝不停手的状态。”
没有人能平静地看完这两句描述,但那3个罪魁祸首却可以在杀人和埋葬尸体后,若无其事地该吃吃,该喝喝,甚至淡定地继续上学,在警察面前串供。
在最新的案件报告中,披露了一条重大信息:
“为掩埋尸体,这三人是分了两次在大棚里进行挖掘,第一天挖了一次,案发当天又挖了一次。”
这说明,这不是激情杀人,也不是霸凌过程中的过失杀人。
而是一场主观恶意极大、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更不能排除是在知道未成年人不会死刑的基础上进行的犯罪。
否则,被捕后如何能如此坦然地躺着睡觉?
他们根本不害怕法律,不尊重生命,没有任何罪恶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意想不到的信息被曝光。
01学霸
昨天下午@新京报 报道,小光的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拿出了受害者和3名犯罪嫌疑人在校期间的荣誉照片、活动照片和学生资料。
他说:
“在这3名犯罪嫌疑人中,马某在班里排名十几名,成绩比较好,能做出这样恶毒的事情,完全出乎意料。”
说实话,这可能也是很多人没想到的。
说到霸凌者,头脑立刻勾勒出来的是成绩差,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形象。
即使在影视剧中,也很少有霸凌者以学霸的形象出现。
人们似乎天生对成绩好的孩子有一层“美好滤镜”,认为他们不会做坏事。
而这一次,犯罪的是获得过学校荣誉的优等生。
这至少是在告诫大家,成绩和品德不能等同。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会有风暴。
面对校园问题,家长和学校应该学会对优等生“祛魅”。
成绩只能代表学习能力,而不代表一个人的全部。
特别是看到自己的孩子与班上的优等生发生矛盾,不要妄自菲薄,认为就是自己孩子的过错让孩子蒙冤。
02天生坏种?
在这件案子里,3恶童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地劫财、杀人、毁容、埋尸,在警察面前撒谎、串供、分散调查注意力...这一系列处变不惊的行为,让人后脊发凉。
很多人说他们天生就是坏种。
说他们是恶魔,是人渣,是禽兽,我同意,但说这种恶是天生的,是从胎儿中带出来的,我持保留的态度。
有这样一个数据,在社交平台上被默认有“犯罪基因”是“天生坏种”和“杀人犯”的超雄综合征,发病率为1/1500至1/3000。
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是“贾沛然”,知乎故事中一个奸杀4岁女孩,试图用杀虫剂杀死继母的15岁男孩。
另一个是在韩国综艺节目《我金子般的孩子》中,一个身材高大、有着严重暴力倾向、对母亲拳打脚踢的14岁男孩。
这两个,前者不知道是真是假。
而后者只会向母亲和外婆发泄情绪,在父亲面前非常乖巧老实,以一种几乎讨好的态度扮演一个天真可爱的好儿子。
后来,原因被曝光了,男孩不是超雄。
他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他的母亲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从小就多次被她的母亲(男孩外婆)打得浑身是血跑出家门,事后却没有得到任何沟通和安慰。
她不希望儿子像自己一样有一个不幸的童年,所以她极度溺爱男孩,再加上男孩是单亲家庭,被父亲抛弃,这使得男孩陷入了极端的被抛弃焦虑,表现出的就是暴戾的性格。
人生下来,纯粹的善与纯粹的恶,都是小概率事件,大多数人都在中间。
我一直认为基因只适用于极少一部分,环境才是最大的影响因素,其次是教育。
说到这两件事,只是觉得真正的“天生坏种”、“反社会人格”的存在很少。
而邯郸这个案子,一下子集齐了三个,还是同学,可能性更低。
所以我认为,他们的邪恶,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出自无法选择和不可控的基因。
犯罪事实就在这里,三个人合伙,有预谋的犯罪,精心设计了一场死局,实施虐杀,还想欺瞒逃避法律制裁。
小时候看电视会判断谁是好人,谁是坏人,3岁的孩子都有基本的对错观念。
但这三个畜生,没有一人在行凶过程中停手。
说他们“天生坏种”,更像是一种借口,为他们“选择恶,成为恶”而开脱。
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倾向他们是知法犯法、知恶作恶,所以对于这三个人渣,虽然知道他们不会死刑,但希望能顶格严惩。
他们活该。
03家庭背景
受害者小光,父母离婚,父亲长年在外打工,平时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为什么会是他遭难?
书中写道:“被虐儿童身上的气质,似乎是一种烙印,会吸引‘捕食者’。”
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的双重身份,似乎使小光成为被霸凌的最佳对象。
由于父母不在,而绝大多数老人在照顾孩子的时候,只要吃饱穿暖就行了,学习、游戏、社交这些他们都不管,也不会管。
没有父母依靠,而且小光本身就是一个听话、聪明、懂事、孝顺的孩子,那3个小恶魔自然闻着味就来了。
这一点很重要,那就是:霸凌者会权衡霸凌人的成本。
在动物世界里,野兽总是围攻落单的猎物,校园生活也是如此,弱肉强食。
城市里的欺负农村来的,有钱有势的欺负贫穷弱势的,长得好看的欺负他们觉得长得丑的,身体强壮的欺负瘦弱内向的……
许多学者还表示,在农村学校,家庭贫困、有智力障碍或身体残疾、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很容易成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
比如海南临高13岁女孩被霸凌,鼓膜穿孔,眼睛出现不可逆地损伤。她父亲残疾,母亲聋哑。
记得记者采访时,同学们说:“下课上厕所的时候,小光被他们关在劳动小屋里,等他们上完厕所再放出来”,父亲说“小光多次说不想上学”,可想而知:
这三个小恶魔对小光的霸凌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是认准小光不会告状或确信他即使说了也没用,才会一步一步地下死手。
小光当然不想上学。
对他来说,上学路上的每一步,都像是在走向坟墓。
04
案件远未结束,全国各地都在关注。
不仅想为小光讨一个公道的我们,就像网上刷屏一样,全国各地的霸凌者也都在等待这三个人的结果。
若轻判,悲剧很快就会重演。
今天是小光,明天是谁的孩子?
今天在邯郸,明天会在哪里?
保护未成年人,首先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伤害,而不是“保护”小恶魔无代价行凶。
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一些专家建议针对极端恶性的未成年人犯罪,引入“恶意年龄补足原则”:
也就是说,对于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如果主观恶意较大,这种“恶意”可以把自然年龄差的部分补上,作为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
有句话说得好:
“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法律应该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不是每个人都值得拥有这个机会。”
邯郸这三个畜生,不配有教育、重新做人的机会。
退一万步说,如果他们受到的惩罚不够,那么我支持李教授的观点:让那些生而不教书的父母肉疼,白话说,就是“连坐”。:
“三个家庭的六个成年人,是如何抚养了十多年,却养出毫无一丁点人性的儿子?他们没有安装任何‘制动装置’就放入社会之中,这有多么可怕?
既然未成年人不能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具有监护责任能力的家长是否应当分担法律责任?
例如,根据法律法规,父母以相同的刑期为年限,在此期间,每笔收入应扣除相应的百分比作为对受害家庭的赔偿。”
好在有个好消息,代理小光案的律师是臧梵清。
你们可能不熟悉这个名字,但当提到他的战绩,你一定知道。
他是负责昆山龙哥反杀案的律师,也是电影《第二十条》中的原型。
当年的判决结果,直接推动了刑法向前进步20年,还提倡了正当防卫的必要性。
只可惜按照现代司法,三个恶魔死刑非常渺茫。
但是,一次次校园霸凌,一次次恶意杀人,未成年真的应该成为恶魔逍遥法外的护身符吗?
在这个案例里,年龄真的要成为量刑的参考吗?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如果没有先例,那就开创先例。
希望这一次,我们能等到一个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标准的好结果。
我们能做的,就是不要沉默。
要让无数的小光,和为小光讨要正义的人知道,在他们征战的路上,有观众,有掌声,有呐喊。
善良不会独舞。
现在网络那么发达,如果不死刑,所有14岁以下孩子都能看到。如何起到惩戒教育、预防警示,就看这次怎样判了。 如判不好,类似的情况还会继续发生,甚至更加猖狂、更加有恃无恐。 切记,他也是一个未成年,他已经不能再成年!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如果没有先例,那就开创先例。
学校老师只看成绩,别的什么都不管,有些成绩好的学生品行是真的差,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人缘也是极其差,盖被学校表彰,真是助长妖风邪气
这是我在uc看到的最好的一篇文章[点赞]
今日不死刑[AK47]他日必定行!!今日不除恶,世皆尽是罪!!咎由自取怪不得谁!![得瑟][得瑟]悔不思过罪加一等!!!数罪并罚!!死不足惜!!
有的人天生就是坏种
杀了比不杀社会效果要好,震慑力更大,教育面更大,不杀负作用更大,社会效果不好,会给很多不良少年去效仿,社会恶性循环!!!
这样的恶魔竟然评上”优等生”校长、老师都必有问题!
这是社会问题,要追究家长的责任,校长的责任,班主任老师的责任,这不是连坐,这是责任,每个家长,老师都对我们的孩子负责任,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尽快作出裁决处理结果,让还在路上的恶魔终止行动,还社会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环境,
杀了人,就按杀人犯来判!!!!!
霸凌死掉1个亿的孩子都无法唤醒冷血的公检法司和所谓的专家,还有大当家的,因为他们的孩子生活在云端之上,所以永远无感!
每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都是一张白纸,没有那一个孩子生下来就是坏人。首先是家庭教育,有的父母本来就坏,才能教育出更坏的孩子。
反正不用偿命,二三十年后就出来
别玩什么的文字游戏,需知,三名同学杀害另一个同学,已经越底线,必须死刑。
教育出这样的恶魔,学校负有极大的责任
坚决支持枪毙这三个恶魔
看到孩子跟爸爸发微信说想吃炸酱面那段,鼻子发酸,真是一个挺乖的孩子,感同身受爸爸的那种欲哭无泪的绝望。也希望三个恶魔得到严惩。但就案件的情景结合14岁孩子的心理状态,依然认为有激情犯罪的可能性,三个恶魔对孩子欺负惯了,欺负的程度会逐步提升,在孩子没有达到他们要求后,比如要的钱不够等,就威胁孩子要弄死他,这种念头也许在那三个疑犯头脑中闪现过,但就他们14岁的年纪而言,真正杀掉一个人又谈何容易,无非是他们各自鼓励达成目的一种自我激励。包括第一次去挖坑。在真正实施犯罪过程中,主要目的还是威胁和恐吓,但当时下手太狠了,一见到血和受害人当时的受伤情况,心理防线完全崩溃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接着干下去。 不是替恶魔辩护,只是从14岁年龄的心理状况分析的,别骂我。
学校荣誉都是老师的喜好发给学生,我家孩子班里有个孩子说谎,打人,作弊同学们和老师举报老师就批评举报的同学,这孩子和另外三个孩子还团伙偷东西,有望风的有偷的,老师也了解这件事,平时成绩还行,但是并不算特别好的中等吧,人家也被老师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
河北省委书记也有责任,应当追责。光追究学校的责任,起不到警示作用。
必须判死刑,不判死刑,也是个祸害
法,如果向不法让了步,全国家长都在教其子女,谁欺负你,你只管拼命干回去,宁做凶手不做尸首
眼珠子都翻出来了,大人都不敢这样,小孩都那么狠了[点赞]
不严惩,就是在助长,很多未成年人会效仿,社会影响和危害无法想象的大!
成绩不能和一个人的好坏挂钩,只是体现出了学习理解能力好而已,品行最根本的是和家庭教育有直接关系,和其他无关,体现出来的只是家教的好坏,为什么肆无忌惮,家里应该是普法了,有意无意间的,他们听进去了,只不过,有可能翻车而已,指望着他们能干什么,不危害社会吗?只要不顺心,随时可能爆发,这是典型的唯我主义,在家里都习惯了,在社会上,不会有人惯着,十分容易引发冲突,流血事件,
手机暴力游戏太多了
必须得判死刑!
值得阅读思考的好文章
法律也需要进步更新,用血的案例
小出生必须死
枪毙
罪恶滔天、人神共愤!不杀何以安天下!!!
所以说培养一个人材首先要教他做一个合格的人,否则即使学习再好也枉然
特案特办,跨越现有法律条条框框,主犯死刑!其它两个无期(不得减刑)
这三个恶魔这次不杀人,必定还有下次杀人,所以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家长,学校相关老师,都要连坐。
要是被人欺凌,就练格斗,天天跟他们打,以牙还牙,这样反而不会被欺负
如果不判死刑,以后被欺负的孩子的家长可以对孩子说,谁欺负你了去拿力捅死他,反正你还小,判不了。欺负人的恶魔们也可以说看谁老实杀了他,反正咱们也是未成年人判不了死刑[笑着哭]
为了孩子们,从小学到高中,每所学校应该好好的查一查,有霸凌倾向的,一定要把他们扼杀在摇篮里,否则还会此类事件的!!!! 学校的校长、老师辛苦一下[玫瑰][玫瑰][玫瑰]
刑法修正案十一预留了12岁至14周岁之间犯故杀罪和故伤罪,最高检追究刑事责任的最终核准追诉权,但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适用死刑!所以,最终宣判不可能是死刑!
不判三害死刑,我第一个不服[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邯郸学步
都是一些自媒在扯犊子
枪毙枪毙诛九族
真是写得太好了[点赞]UC难得出精品[呲牙笑]
“平等心理研究院”——性如其名[点赞][玫瑰]
除了杀掉恶魔,没有别的路!
这就是人之初性本有善恶,没有单纯的善也没有单纯的恶,成长过程中在外因的作用下恶的一面被放大,则善的一面被压制,同理则是恶的一面被压制,浪子回头金不换也是在外因的作用下,善的一面重新回归
在场是在场,解刨的时候是不可能给你看着的,别胡说八道了
知法犯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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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可能性几乎没有,跨度不可能那么大!但送到805监狱改造是可以的!
要用鞭刑
这三个凶手可能是陈继志的私生子,杀人不眨眼。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说来说去,这三人也不会死刑,要依法判决,不是网友说怎么判就怎么判的。
这都是邯郸的人才
怎么还不杀[呲牙笑]
扯一大堆,废话
希望吧
恶魔的人性已成型,关进监狱学习班更能改造成完美的犯罪塑身,出来将更成为为害社会的人渣~心恐!
如果法律保了它们,那就自己解决吧!
以前,念了十几年书,没见过没听过一个孩子被霸凌而死,没有孩子因分数、因斗气跳楼跳水,现在怎么了?要制死死亡之源头——游戏和分数教育的用人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