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教你民告官——民告官胜诉的关键一招!

涵涵聊社会 2024-08-27 12:11:08

如果你和政府机关发生纠纷,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该怎么维权呢?之前的文章里陈律师给大家讲了一种不用去法院的法子,也就是提起行政复议,好多人留言问陈律师,如果行政复议不起作用怎么办?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是不满意怎么办?陈律师也告诉过大家,行政复议只是一种方法,复议不影响诉讼,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俗称“民告官”。民告官,单听着名字就能感受到这场官司不好打,一边是高高在上的行政机关,一边是手无寸铁的普通百姓,双方实力明显不对等。若我们作为原告,手中也没有确凿证据,是否就意味着这场诉讼注定是以失败告终?非也,今天陈律师就教大家一招,用好了可以扭转乾坤,打个漂亮的翻身胜仗!

陈律师不给大家卖关子了,这个民告官胜诉的关键一招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可能有些人没听过这个说法,听说过的人也没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陈律师就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民告官举证责任倒置的那些事,结合办案经验,教大家快速上手运用好这个规则。

举证责任倒置:民告官,官负举证责任

了解举证责任倒置之前,陈律师先给大家普普法:啥是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也被称为证明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在打官司的时候,原被告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假如张三在法庭上主张李四欠了他两百万,那么张三就要对自己提出的这个主张提交证据加以证明,这个证据可以是欠条、借款合同等等。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最关键的当是举证不能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当事实真伪不明的时候,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个不利后果就体现为败诉风险了。所以,不难看出举证责任在诉讼中的重要性。

那么在诉讼中,谁应当负举证责任呢?举证责任一般是怎么分配的呢?

咱们国家目前采取的是法律要件分类说,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存在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理论上的概念太晦涩,陈律师就通俗一点放到具体例子里给大家讲讲,比如还是张三,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李四,说李四打了自己,把自己的胳膊打伤了,要李四赔偿。从法律上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主张损害赔偿的张三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李四侵害自己的事实、自己胳膊受伤的结果与李四侵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李四有没有主观过错。这就是一般举证责任的分配,像一般的合同案件、侵权案件、劳动争议案件都适用一般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说完一般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下面就要进入正题,聊聊民告官举证责任倒置这一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

先说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在某些特殊的案件中,法律规定了原本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转而由被告来承担,如果被告举证不能,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在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中,适用的就是“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由被告,也就是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日内,向法院提供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条规定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如果被诉的行政机关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行政机关被诉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就被视为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作出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告官”的老百姓作为原告就不需要提交证据了,咱原告也要担负一定的举证责任。很多客户在找到陈律师的时候,经常说,陈律师我这个案子为什么会败诉呢,陈律师发现啊作为“民”,在诉讼中面对“官”的时候,不知道从何入手,更容易产生茫然和焦虑感,这种情绪一投射到诉讼程序中,就导致原告在准备起诉时,难以梳理出对自己有利的关键性证据,也无法理性清楚地讲述案情。比如在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中,应提交自己曾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相关材料,要求索赔时,提交行政机关造成损害事实的证据。

那么怎么用好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呢?陈律师给大家分享两个实用的妙招:

时刻紧盯举证期限

法律规定,行政行为主体(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15日内提交证据,一旦举证期限,这就是可以作为咱庭审上攻击对方的点。

辨别证据的合法性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比如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手段获取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举证责任倒置:不仅是胜诉关键一招,更是约束行政机关的有力武器

在民告官的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是作为原告的百姓扭转力量对比悬殊局面,获得胜诉判决的关键一招,从更高的维度来看,这个制度设计也是对公权力的约束,重新拨回法律的天平,回归到平衡的状态。

举证责任倒置作为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其设置是为了平衡诉讼双方的力量对比,尤其是在“民告官”这一特殊场景中,更加要求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必须能够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这一原则不仅促进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化、规范化,也有效遏制了行政机关可能存在的权力滥用现象,确保了法律适用的公正性。

最后,陈律师想说,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并不容易,但也正是对律师专业素养的考验,如果巧妙运用专业知识,找到抓手,就像陈律师在这篇文章分享到举证责任倒置,用得好用的妙就是胜诉关键一招。大家就这个话题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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