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以下四条法定的义务:
1
忠诚义务
夫妻之间应当相互保持忠诚,任何形式的出轨,都是违背了忠诚义务的。
忠诚义务作为婚姻关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抚养义务
在夫妻一方年老患病或者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时候呢,另一方拒绝抚养的,可能就会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的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这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等具有特定关系的人。
3
财产共有义务
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都有对方的一半儿,这里所说的收入不仅仅包括工资,还有各类奖金、福利和经营所得等等。
根据《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通过劳动所得的报酬,无论其金额大小或来源,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的收益:这指的是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等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经营企业、承包经营等所得的收入。
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明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上述列举之外的其他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这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除非明确指定给一方;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根据《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或协商一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
4
尊重义务
兄弟间喝酒、闺蜜逛街等等,这些行为都属于个人自由、人身自由的范畴,即使是夫妻间也都无权干涉。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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