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但因为公司审批流程缓慢,或考虑到交接人员未到位等原因,迟迟未给员工明确答复,员工继续在公司工作。超过30天后,公司才通知员工离职,那么该同意离职的通知违法吗?
经典案例
2017年4月24日甲入职A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人民币28000元。2018年10月25日,甲因个人原因提交了《辞职申请》,在申请中填写了姓名、部门以及入职日期。
但甲提交《辞职申请》后,A公司一直未予回应,并对其进行了挽留,因此甲以为其离职申请已失效,便继续留在A公司工作。
直到2019年1月2日,A公司突然向甲发出《离职通知》,通知载明:“您于2018年10月25日提交的离职已获公司批准,现批准你离职,请于2018年12月29日工作交接完毕。”
甲不同意离职,认为自己提交的《辞职申请》已失效,并在离职通知上备注:“自己没有辞职,不接受以上说法,是公司违法解雇。”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甲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应在30日内作出明确答复。因公司未能答复甲准予其离职,亦未明确通知甲的离职时间。后甲继续提供劳动、公司正常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其辞职申请作废,双方已就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协商一致。鉴于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构成违法解除。遂判决A公司败诉,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万余元。
风险提示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用人单位超过30天仍未明确同意离职,员工继续正常工作结薪,法院会认为双方已就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公司再通知要求员工离职的,有违法解除的风险。
公司治理建议
为了避免公司审批员工辞职申请超过法定期限,构成违法解除的风险,我们建议:
1、可在劳动合同中就辞职通知期限进行特别约定
虽然法律规定了员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该规定为规范性规定,公司可以结合员工岗位特点和职级重要性,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通知期限进行特别约定,只要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如:负有保密义务员工申请离职前可设置3-6个月的脱密期,或者公司高管或者重大项目负责人申请辞职需提前3个月通知公司等。
2、应在规定期限内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无论是法定的提前30日通知,还是公司与员工约定的通知期限内,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如果双方无法就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则公司就应当离职预告期内办理工作交接,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盒社保关系转移等手续。但如果员工擅自旷工“自动离职”的,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之前发布的《员工"自动离职"为何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点击文章名即可查看)一文中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可供参考。
3、无法按期离职交接的,应当与员工协商明确离职日期
如果在员工提出离职且公司同意,但是因为无法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交接或者公司内部离职审计需较长时间,而无法及时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公司可在离职预告期内与员工协商一致,书面确认明确员工离职时间,避免超期同意离职通知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风险。【劳动法研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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