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上,加上这四句是很有力道的,他能看得到,如果违约会有多难受。
签合同的时候,觉得对方大概率是要违约的,那么你在违约责任上面,可以考虑加上四个条款:
第一句: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需要支付守约方总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为什么写20%呢?因为这是一个法院大概率会支持的数额。如果你写高了的话,那超出的部分不支持的概率就很大了。
第二句:违约方自逾期之日起,以合同价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就可以按日累计,但累计的最高的高度不能超过30%。
第三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的话,违约方还应当在赔了违约金之后,再赔付守约方实际的损失。
第四句:本合同一旦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之外,还要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等。
当你签合同担心对方要出幺蛾子,这四个条款可以用起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