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经的报道,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村镇两级干部阻止农民种地一事在互联网上迅速发散,形成了巨大的舆情,网络上形成了对包括开鲁县在内和涉事镇村两级干部一边倒式的批评浪潮。
应该说开鲁县应对舆情的的措施还是很快速果断的,上午发通报表示要调查处理,下午处理的通报就发出了。
笔者作为有过文字工作经历的法律人,反复解读这份通报,总结出该份通报三个要点内容背后的潜台词。
第一个要点,关于个别媒体报道中所称的“蹊跷增补承包费”,潜台词是,这是不是不明不白蹊跷增加的承包费,是有政策法律依据的。
第二个要点,关于镇村两级干部阻止农民种地也是事出有因的,主要原因在于种地大户不交纳增补的承包费,导致已经交纳增补承包费用的农户感觉到心理不平衡而产生的民意压力,亦即我们不收钱,部分老百姓不干!
第三个要点,涉事村镇两级干部的阻拦村民种地的动机是没有问题的,错误之处在于态度和工作方法问题。
谈一谈我作为一名法律人对这份通报的评价。增补承包费我认为是合理的,这是因为承包这片土地的农民改变了原承包合同的土地用途。有些人简单地认为将以前的畜牧用地改变为耕地是一件好事,国家应该鼓励,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畜牧用地与耕地对于环境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改变土地用途性质至少应该经过环评后经批准方可实施,不能由承包户任意改变。在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后,也应该对原来承包费进行调整。但问题是,县里面统一制定的每亩增收200元的政策是否事前进行过广泛的调研?是否事前与承包户进行过协商听取其意见?在部分农户不同意每亩增收200元的情况下,双胜村村委会行使合同解除权并无法律依据,因为这既不是法定解除权也不属于约定解除权,而是属于对新发生的合同事项产生了争议,按照常理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渠道解决,县镇两级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以行政手段粗暴解决。
令人遗憾的是,开鲁县的情况通报回避了县里决定增补承包费每亩200元的这一重要细节,以致于让村镇两级干部为这个错误的决策背锅。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上级感冒下级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