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博汇股份因消费税问题停产,真相几何?

谈天说庞 2024-06-20 11:32:40

近日上市公司博汇股份因税务部门对重芳烃衍生品征税而停产的新闻沸沸扬扬,网友们议论纷纷,对关于重芳烃衍生品是否应该征收消费税问题开展了激烈讨论。然而,笔者经过研究后,可能问题并不是重芳烃衍生品是否应该征收消费税这么简单,笔者判断真理可能还是掌握在税务部门手中。

博汇股份(股票代码:300839)发布停产公告称于6月12日起对40万吨/年芳芳烃抽提装置、40 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

虽然此次公告没有披露停产的具体原因,但从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报及税务部门发布的信息,也可以发现一定端倪。其2023年年报披露了消费税税收政策变动及业务收缩、业绩亏损风险,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1 号)。公司于2024 年 3月 27 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文件要求公司2023年7月以后生产销售的“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

公司“重芳烃衍生品”如调整为按照“重芳烃”分类缴纳消费税,对于公司产品来说此税负较高,将税负完全向下游传导存在一定难度,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毛利可能为负,该业务模块可能亏损,公司将减少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产品的产能。公司将面临业务收缩、营业规模减少、营收下降的风险。如税负影响不能完全向下游传导,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毛利可能为负,该业务模块面临亏损,这将导致该业务模块对应的库存商品、原料的减值风险。同时因业务也可能收缩,会导致固定资产闲置、设备利用率不足等情形,导致该业务的生产装置等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图片来源:博汇股份2023年年报

汇博股份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为重芳烃及重芳烃衍生品、白油,其中重芳烃及重芳烃衍生品2023年产量33.12万吨,但销量只有1.72万吨,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2亿元,毛利率9.64%,产销量表明公司产品存在滞销情况,市场并不好。按公司测算,如果需要对重芳烃衍生品按2105.20元/吨缴纳消费税,对2023年利润的影响为-3.56亿元,而汇博股份近年来毛利润从来没有超过3.5亿元,因此如果对其重芳烃衍生品对公司而言是致命的打击,企业很可能走向破产倒闭的深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税务分局在博汇股份发布公告后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14日发布了《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涉税情况的通报》,但通报比较模糊、笼统,并未说明消费税应税产品、计税依据、涉税金额等具体信息。

笔者查阅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明确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但并未提及重芳烃衍生品。

有部分网友站在公司一侧,声讨税务部门,认为税务部门征收无依据,增加企业税赋,会搞死企业,企业才会“以死抗争”。

博汇股份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详细披露了重芳烃、重芳烃衍生品的区别。重芳烃是固态的,而重芳烃衍生物既有固态,也有液态,用途也有区别,应该来说还是比较好区分的,尤其是液态的重芳烃衍生品,物质形态都不相同,而且还有专业部门的鉴定。

博汇股份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7月之前生产的重芳烃为常温常压下固态,颜色褐色和黑色,芳烃含量50%以上。2023年7月工艺优化,产品升级后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在常温常压下呈固态,外观呈棕褐色、墨绿色或黑色,饱和烃含量较低,芳烃与胶质含量之和在60%-90%之间,含有大量单环(一般带有较长烷基侧链和/或并有环烷环)、双环、三环、四环、五环芳烃和噻吩等衍生物。2023年7月产品产出后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进行了组分检验分析,产品的单环至五环类芳烃切割清晰。8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行业专家对产品进行鉴定,鉴定委员会根据产品的加工工艺、组分检验分析参数、外观状态等相关资料,鉴定产品为重芳烃衍生品。

如果这么看,似乎所有的证据都对博汇股份有利。但是,在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税务机关有动机违规征税、征收过头税吗?消费税是中央税,地方政府也无动机通过消费税调节地方收入,作为当地知名的上市公司,当地政府想必也会服务,对接联系税务部门,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各级巡视、巡察、审计部门也会对税务进行监督,何况是面对上市公司,相关信息都会公开,相信税务部门会小心谨慎地对待,没有动机去超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越权征税,而且浙江的营商环境总体非常不错,为了减少企业负担,税务部门如果不是大数据风险预警,一般不会对企业进行税务稽察,因此我想其中必有其他原因。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有个时间点很有意思,博汇股份在2023年7月工艺升级后生产出重芳烃衍生品,而在之前生产的产品只是重芳烃。凑巧的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自2023年6月30日起执行,为何是该政策开始执行后,博汇股份产线升级马上完成并投产了?我们相信没有那么多巧合,事出反常必有妖,博汇股份生产的固态重芳烃主要用途为橡胶软化剂、沥青改性剂、沥青改性剂等,固态重芳烃衍生品的主要用途是普通橡胶和沥青助剂。两者用途看上去十分相似,改性和助剂到底有什么区别?博汇股份公告也没披露,博汇股份并没有披露两种产品的主要客户,如果新产品推出后,主要客户没有发生变化,博汇股份所谓的重芳烃衍生品很可能就是一个噱头,真实的目的就是为了避税。

税务部门不可能派专员对企业销售的产品逐一检查,最终需要依赖增值税发票列明的产品等对不同产品的销售数量进行核查,而如果是这样企业就有文章可做了,如果把销售的重芳烃产品发票上开成重芳烃衍生品表面上就可节省一笔消费税,对于税务部门而言比较难发现。

也许有人说,企业经营困难,税务执法应该更加人性化,笔者认为如果确实经营困难,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延期,但是如果一家企业因为正常的税收就产生亏损,成本无法向下游传导,则表明企业的产品、技术、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不具备市场竞争力,该出清就出清。如果仅仅因为企业困难,就不征税,税收的严肃性又何在?对其他同类型企业而言也是不公平的!

由于税务部门披露的信息非常有限,以上观点仅仅是个人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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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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