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3.45%、5年期以上4.2%。其中,1年期较上月下降10个基点,5年期保持不变。这是今年继6月之后LPR利率的第二次调降。
对于LPR利率下调,坊间都持一致看法,因为就在上周15日央行就已下调了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其中MMLF利率下调15个基点至2.5%。MLF利率通常是LPR的报价基础和风向标,MLF利率下调则意味着新一期的LPR利率下调毫无悬念。所以,此次1年期LPR利率下调10个基点亦在全社会预料之中,并没让人感到意外。
只是1年期和5年期LPR利率不能同步下调而是采取非对称下调,还是多少让人感到意外:一方面,坊间相关机构预测1年期与5年期LPR利率会同时下调,但实际并非如此;另一方面,机构分析认为1年期和5年期LPR利率会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步下调15个基点。但1年期LPR利率实际下调幅度小于MLF利率下调幅度。
所以,尽管LPR利率下调再度释放稳增长信号,有利于保持货币信贷稳定增长,利好实体企业和住房部门贷款,为促进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营造有利环境,尤其能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但坊间仍然有大量实体企业和民众对此次LPR非对称降息不太满意,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低迷态势需要货币信贷刺激的情况下,对LPR利率1年期和5年期利率不能同步下调的原因更是感到相当迷茫。
那么,为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对LPR利率 实施非对称降息,且并不与MLF保持同幅度下调?
原因其实也相当明了:一则,当前LPR利率下调其实陷入一种相当矛盾的状态,社会有效信贷金融需求需要提振与刺激,实体企业融资成本需要进一步降低,但若LPR1年期与5年期利率全部下调,与MLF保持相同的下调幅度,那么在当下银行净息差收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方案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只会带来更多的麻烦。比如银行经营利润有可能进一步收窄,据相关机构披露,今年6 月一般贷款中利率高于 LPR 的贷款占比为 56.67%,利率等于 LPR 的贷款占比为 5.59%,利率低于 LPR 的贷款占比为 37.74%,银行的日子其实也相当艰难。同时,也会引发房贷者的不满,即存量房贷与新房贷之间的利差拉得更大,更会加剧存量房贷者的不满情绪,引发新一轮房贷提前“还贷潮”。
二则,给商业银行留足充分的准备时间,目前虽然央行在不同场合多次要求或呼吁商业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但商业银行需要在思想观念、制度设计以及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等多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不能仓促应战,力争政策一经出台就能带来较好的效果。所以,1年期LPR利率下调10个基点,5年期LPR利率保持不变,在当下不仅有利于稳定商业银行息差水平,保持利润合理增长,也更能增强商业银行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持续性和高质量发展的稳健性。
由此,此次LPR非对称降息,从表面上看可能并不令人感到满意,但实际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是经过反复权衡利弊、多方进行科学论证才推出来的,它带来更多的是正向金融影响:
一是可让实体经济感受到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的希望,充分体现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坚定决心,更加落实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要够、节奏要稳、结构要优、价格要可持续”的政策要求。
二是不下调5年期LPR利率和小幅度高低1年期LPR利率,可收获一举多得之金融功效,即暂时消除存量房贷利率与新房贷利率之间利差过大现象,避免房贷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保持银行房贷的稳定性;同时,让商业银行有足够时间做好存量房贷利率降低的准备,也可进一步缓解银行息差收窄的矛盾,推动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不断降低银行筹资端成本,能够对银行经营利润起到相对稳定的作用。
(原文刊发于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专栏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