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离职要拿到补偿,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员工需要收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38条规定情形的相关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侵犯劳动者权益、以及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等。
2、送达被迫离职通知书:合法有效地送达被迫离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这一步之前,应确保所有步骤合法有效,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3、 仲裁:一旦通知书有效送达,劳动关系即解除。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此外,用人单位必须告知劳动者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否则需赔偿相关损失。在此过程中,应避免签署任何可能导致权益受损的协议。
4、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到补偿金额,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可得一个月工资。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仅得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5、高收入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对于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6、投诉与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通过上述步骤,员工在被迫离职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