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订婚强奸案女方如此相信婚介,正常吗?

厕所读书 2024-04-04 20:08:46

对于订婚强奸案,我所有信息来源,只有两个:

一个是,新华网发布的一审消息

另一个是,阳高县融媒体中心发布的彩礼判决消息。

再没有其他消息。

不能相信其他消息,也不敢相信其他消息。

我们看法院审理查明男女双方交付彩礼的差别:

订婚当日,男方通过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给付女方彩礼款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1枚。

新华网发布的一审消息是这样说的:

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

我不清楚订婚当日,三方如何交付彩礼。

我估计,应该是三方都在场。

男方当着女方的面,

让婚介帮助点一下彩礼,

三方当场交付。

男方希望婚介作个鉴证。

我们再看女方退还彩礼:

另查明,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

彩礼有现金,有贵重实物。

这个时候,

1、不是三方同时在场。

2、婚介的作用,不再是中间鉴证一下。

3、婚介把财物置于自己控制之下很长时间。

4、彩礼脱离了女方,也没有给男方。

5、彩礼脱离男方、女方视线,完全不受男女双方控制。

彩礼完全由婚介控制。

凭心而论,

如果我们自己是女方,

我们会不会把巨额彩礼交付婚介而不管?

如果这个婚介是你的父亲开办的,你是不是会放心一些?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关系密切,

一般不会轻易托付。

女方凭什么如此信任婚介?

1、真的不乐意与男方直接接触。

被强奸,

想想都恶心。

真不乐意。

2、阳高县融媒体中心消息里有这样一段话:

女方已于立案前将该彩礼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通知男方母亲领取该彩礼但其拒绝领取。法院亦在案件受理后再次告知,男方母亲仍拒绝领取。

我关注的是,

法院自己说“再次告知”。

很明显,法院信任婚介。

婚介第一次,

法院再次。

不自觉中的流露,似乎感觉法院认可婚介。

这可能是女方信任婚介的重要原因。

将心比心

我不会如此相信婚介。

即使法院向我保证,我也会狐疑。

当然,如果法院给了我正式文书,让我相信婚介,我可能会按照法院文书的要求去做。

对方已经开始诉讼了。

我会把彩礼交给法院。但法院也必须给我正式的收据和文书。

将心比心,

我无法理解女方对婚介的信任。

男方对婚介的态度和戒备,我倒是比较理解。

至于法院,我认为一点问题也没有。

法院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法院应该相信所有人,

法院应该信任所有人。

被信任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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