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黄彩虹女士是广西博大文化教育有限公司平果分公司的设立人和法定代表人,2009年,黄女士经熟人介绍认识了黄爱梅,黄爱梅心术不正,一门心思只想着从黄女士身上敲诈钱财,为此甚至不惜用暴L殴打,非法J禁黄女士等极端手段逼迫黄女士签巨额欠条,甚至利用不存在的欠条到P出所报J案。
2016年6月,黄爱梅用10张已作废的学生委托费《收据》、一张假借条将黄女士告上F庭,企图对黄女士进行敲诈勒索,更难以置信的是一审二审F院均支持了黄爱梅的无理诉求,导致黄女士被强制执行(2018)桂0107执3707号,赔偿给黄爱梅55万元,年息6%(包括6人已工作的,已退款19万元在内),并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黄爱梅为了加大赔偿执行金额,滥用诉讼权,钻法律空子。于2019年6月7日又把梁宁、梁书铭的9万元收据,拿到百色市平果县人民F院起诉,导致黄女士被重复执行赔偿梁宁、梁书铭9万元及赔偿年息6%给黄爱梅((2022)桂1082执625号)。一张作废的9万元的收据被多次判决、多次执行,变相翻倍赔偿给黄爱梅18万元加上利息,这笔巨额令人不敢想象。不仅如此,黄爱梅还把一审F院排除的一张与黄女士毫不相干的11.2万元的借据拿到南宁市高新区人民F庭(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F院下属机构),起诉请求执行。
南宁市高新区人民F庭在没有走任何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在(2019)桂0107民初7490号(没有加盖F院公章)和7215号执行通知书(没有法律文书)没有送达黄女士及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就由西乡塘区人民F院执行局偷偷地执行,并且双倍执行(执行标的额为231206元),严重地违反了法律程序、侵害了黄女士的合法权益。几家F院同时强制执行,由原来55万增加到88万多元,加上年息6%将达100多万元的赔偿。黄女士所有银行账户、卡号全被冻封,每月的退休金及生活费全部被强制执行冻封划扣赔偿给黄爱梅,一分不留。
黄女士就这样被逼着不得不去帮人打零工,每天23元钱的微薄工资、每月的生活费放在转入微信钱包中,就马上被冻结。疫情防控做核酸检测,需交费十元,没钱交,朋友转来十元钱红包进到微信也被F院冻结。疫情高风险期间,全城封城小区被封,不能外出,黄女士没有微信账户钱包,网上不能购买生活用品,买米、买菜,生活十分不便,黄女士的人权、人身自由都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黄女士含冤长达八年时间,自从被黄爱梅报假案当成诈骗犯,被刑事拘留的那一天起,名誉、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和伤害。儿女接受不了这种打击,一直错以为自己的母亲是个大诈骗犯,加上黄爱梅时不时骚扰追逼卖房子还债,他们更加承受不了,远离黄女士而去,断绝往来,不闻不问,兄弟姐妹也无法接受黄女士这个诈骗犯,觉得给他们丢人,抹黑,没面子而疏远黄女士。
逢年过节,儿女不愿见到黄女士,别人阖家幸福,唯独黄女士犹如一个被抛弃的人,无人过问。每到大年三十晚,黄女士孤独一人,以泪洗面。八年来黄女士活在痛苦之中,犹如在地狱中度过。为了还债,黄女士被迫背井离乡到处流浪,流落外省、外地他乡无安身之地,靠打工、捡破烂来维持生活,加上身体有病,需要买药治疗,但都无法支撑。
如今黄女士已是68岁的孤寡老人,只靠这微薄的退休金生活。每月3000多元及生活费补贴,加起来近4000元左右,全被剥夺偿还给黄爱梅。现年纪大了,打工没人要,疫情期间几乎没地方打工,没有了生活费来源。
黄女士被无故强制执行竟达100多万元及利息,她称自己只是一个初中没毕业的普通女人,在黄爱梅的欺骗下,一步步掉入她精心策划的圈套,掉进她的陷阱,含冤多年,黄女士只渴望讨回一个公道,但上诉无门,申冤无路。
面对着被敲Z勒S10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黄女士十分痛苦,不知如何才能脱离苦海,摘下这失信被执行人的帽子,获得人身自由。恳求相关部门引起重视,查清案件背后的真相,还黄女士一个清白,赔偿黄女士所有的经济损失,并依法补偿黄女士的精神损失费等合理费用,以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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