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风
5月19日,深交所公布对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主板IPO终止审核的决定,直接原因是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撤回申报/保荐。公司申报IPO于2023年2月27日获得受理,3月21日收到首轮问询,但至终止审核,未见公布首轮问询的回复。公司本次IPO拟募资4.5649亿元。
一、2022年扣非净利润8199万元,不符合最新的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设计与咨询业务,以建筑工程设计业务为核心,并提供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公司前身为“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2003年9月改制变更为有限公司,2009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总股本6300万股。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3530万元、80118万元、70396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656万元、10032万元、8199万元。3年净利润合计27888万元。
因深交所4月30日开始实施的新《主板上市规则》将最近一年扣非归母净利润最低标准提升到1亿元,而公司2022年净利润只有8199万元,不满足最新的上市标准。
二、业务区域集中于江苏南京,2023年6月末员工总数比2022年末减少84人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江苏南京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9438.23 万元、 60812.81 万元、52491.53 万元和 29073.61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0.84%、75.90%、75.14%、73.21%,公司在江苏南京地区收入占比较高。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930人、996人、1020人及936人。2023年6月末比2022年末减少84人。
三、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计 1967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前五大股东汪杰、董文俊、魏大平、田兵、徐澄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12.68%、4.65%、3.23%、2.67%、2.67%,股权较为分散,无单一股东、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达到绝对或相对控制地位;公司董事、股东均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存在一致行动、共同控制公司的情形;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前10名股东如下:
公司前十大股东目前或曾经的职务如下:
四、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较大且占营收比例持续大幅上升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 33033.90万元、42473.30万元、50581.85 万元及59165.19万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93%、53.01%、71.85%及73.94%,持续上升,特别是2022年末、2023年6月末,上升到了70%以上。
而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前五大债务人不少是房地产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