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晓雪花370万买了套房子,满怀期待收房的时候,竟发现前面一片墓地。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金晓雪毕业了好多年,也有了一些积蓄,想在本地买套房子。
看了很长时间,最后选中了一套26层的楼房。
金晓雪喜欢向远处眺望,特意选择了一套26层的高层楼房。
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说,这套房子靠近马路,可能噪音比较大,但楼层高,影响也不会很大,而且这套房子价格会比其他楼层低一些。
金晓雪觉得房子户型、面积、楼层都很满意,噪音她可以接受。
到了签订合同时,金晓雪想去实地考察一下环境,也问销售房子建的怎么样了,能不能带她去房子内看一下。
但工作人员以房子在建设中,不方便为由拒绝了。
于是,金晓雪考虑了开发商的资质、楼盘的质量、及周围配套实施等等,最终选择了这套房子,并签订了合同,付了款。
过了半年,开发商如约交房,金晓雪也兴高采烈的去收房。
进入房间后,房子内的采光、格局都很好,
而就当自己站在南向的窗户向外望时,竟能看到一片墓地。
而透过房子内的另外两个南向窗户向下望去,也能看到墓地的一角。
金晓雪特别生气,自己心目中的远景房竟变成了“墓景房”。
她找到了当时的销售人员,但销售人员一口咬定,签合同的时候已经告诉金晓雪这个情况了。
金晓雪觉得自己被骗了,就想找开发商要求退房,
开发商却称,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特意让金晓雪签了一个补充协议,内容就是这套房子透过窗户能看到墓地。
但金晓雪对这个补充协议并不知情。
金晓雪一气之下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退房,那法院会支持她么!
法律分析
金晓雪认为,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时候,存在欺诈行为,而且自己在买房时对房子南侧是墓地的情况并不知情。
至于补充协议,即使是自己签字,对内容也是不知情的。
开发商认为,这套房子之所以比小区内其他房子便宜,就是因为南侧有墓地,对此金晓雪是知情的,所以才签订的补充协议。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金晓雪购买的房子虽然南侧有墓地,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金晓雪与开发商已经签订了补充协议进行了约定,
根据调查金晓雪购买的房子比小区内相同户型、相同面积的房子价格每平米便宜1000元。
由此可以证明,金晓雪对房子南侧有墓地是知情的。
而且金晓雪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销售人员存在欺诈行为。
所以,金晓雪要求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最后法院驳回了金晓雪的诉讼请求。
个人观点
签订合同的时候,大家一定要谨慎。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