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今日启动

法鼎开鉴 2024-07-29 17:17:07

“我宣布,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现在开始”

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迅速登车踏上征途,行动中,2名人大代表和1名检察官及1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最具体环节,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雷霆出击,强势来袭。

“请你配合我们工作,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米某赖在家中拒不配合执行,在依法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拒不配合执行的后果后,被执行人米某仍然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法官遂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原来,在阿某与米某借款合同纠纷中,米某因拖欠欠款成为被执行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米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米某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仍旧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支付欠款,鉴于米某拒不与法院配合执行,大有“死扛到底”的势头,执行干警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某公司和麦某、塔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麦某和塔某购买某公司的农资,只支付了一半的农资款,双方约定剩余的农资款于2022年10月支付,后因逾期未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麦某和塔某,但一直未有实质进展,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根据根据申请人某公司提供的线索依法将其强制传唤,鉴于其仍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以积极推动案件办理进程、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为目的,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将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人,执行干警分工分组,有的放矢,雷霆出击,依法拘留7人。下一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惩戒措施,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符合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拘留,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迪丽努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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