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儒家传统文化对契丹婚制的影响,辽统治者逐渐改革了旧的婚俗

啊坤说历史 2023-05-27 18:25:14

辽朝建立后,随着农耕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与汉族交往频繁,契丹族传统的饮食习惯也逐渐发生变化,逐渐变的多样而丰富,除鱼肉、乳制品外,契丹人还食用米、面以及各类五谷杂粮。

糜粥是用碎肉沫做的粥,粆糒就是炒米、炒面。此外,在与北宋的使聘往来中,中原地区饮茶的习惯也在辽朝盛行开来,辽朝本不产茶叶,其传统饮品主要是奶和酒,辽朝境内的茶,大多来自与五代和北宋的朝贡贸易,因契丹人好食肉类,而喝茶具有除油腻、助消化的特点,因此,深得契丹人的喜爱。

水饭是将米用水煮熟,用笊篱捞到凉水里,也可能是做成干饭后泡水而食。面食的制作花样甚多,既可以做面,也可以做粥,还可以做成松软的馒头、香甜的油饼、酥脆的煎饼和各式糕点等。

在辽朝的祭祀仪中,也用各种面食作为祭品。此外,受辽朝契丹民众信仰佛教的影响,其饮食结构也逐渐由以荤食为主逐渐转变为以素食结构为主,吃斋念佛成为了辽朝契丹民众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

综上来看,契丹人的饮食习惯,不仅保留了本民族以肉食和奶酪为主的特色,还吸收了汉族的部分饮食习惯,饮食习惯也由辽初的简单、粗糙逐步转变为精细与多样化,同时,饮食结构也更加合理和健康。

契丹族是游牧民族,四季要随季节、草场不断迁移。为适应草原地区“逐水草而居”的生活特点,其居所多为便于拆装的毡帐或车帐。契丹人造车帐的技术则是从黑车子室韦那学来的。宋人姜䕫在诗中,形象的描绘了契丹人的放牧生活与居住状况。游牧民族的帐篷冬为毡,夏为布。昭盟辽墓壁画中绘有契丹人居住的帐篷,半圆形顶,有皮绳拴缚,外形极似蒙古包。

阿保机叔父述澜时,契丹人便开始有了居室建筑和城邑。辽朝建立后,随着大量的汉人、渤海人迁入,为便于安置和管理这些汉人、渤海人,建置了很多州县城邑。随着契丹族与汉族等农耕民族交往的日密切,特别是随着辽朝生产方式的转变,部分契丹人的居住方式也逐渐由游牧转为定居。

如辽代五京城邑中居住的契丹族,以及其他部分游牧民族,已转向定居生活,但是,他们虽居住在城邑中,但城内没有多少固定的建筑物,大部分契丹人仍住在搭建的毡帐中,可见这些空地就是用来搭建毡帐的。

总之,有辽一代,契丹人的居住方式既有在城邑定居的,也有逐水草游牧的,其居所既有游牧民族传统的穹庐式的毡帐,亦有吸收了汉人草庵板屋特点而建的茅草房。

这种居住景象的形成,正是游牧民族与汉民族相互学习,进而相融合的结果。但是,契丹人无论逐水草而居亦或居住在城邑,他们大多喜欢住在毡帐中,即便是辽朝皇帝虽有五京宫殿,但大多数时间仍居住在豪华的毡帐中,过着四时捺钵的生活,这充分体现出民族融合的民族性特点。

契丹族从古八部到建国初期,一直处于原始社会时期,其婚制实行氏族外婚制。如耶律为皇族,萧氏为后族,其他无姓氏的契丹人,纷纷附姓耶律、萧氏,其中,皇族只能与后族通婚,因此,耶律与萧氏是契丹族两大重要的通婚集团。

同时,也实行各部族之间相互婚嫁的婚姻制度。在婚俗上,契丹族结婚不重门第,如辽承天皇太后的姐姐齐王妃,就嫁给了番奴挞览阿钵。契丹族也可以自由择偶,离婚再婚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契丹女性甚至离婚、再婚数次。如景宗之女淑哥,因与驸马都尉不谐而离婚,后改嫁萧神奴;圣宗之女严母堇,曾四次离婚。

由于契丹妇女离婚再婚现象普遍,致使圣宗曾下诏“禁命妇再醮”,但成效甚微。此外,契丹族在婚俗上还保有原始婚制的遗俗。如甥舅婚、姑侄婚、收继婚等落后的婚俗。

由于长期以来的征战、迁徙等原因,特别是随着大批汉人、渤海人以及北方其他游牧民族,与契丹族杂居共处,而中原传统儒家文化也在辽朝传播开来,受此影响,契丹族传统的婚姻习俗,逐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契丹族旧的婚姻制度难以维持。

首先,是各民族之间互相通婚,并得到了朝廷的允许。会同三年十二月,契丹皇族不仅与萧氏后族通婚,还与汉族、奚族、渤海族互相通婚。如耶律倍夫人高美人、夏氏为汉人,大氏为渤海人;世宗甄妃为汉人。圣宗女儿十哥下嫁奚王萧高九。到兴宗时,各族通婚也得到允许。

契丹贵族与汉族、渤海族通婚也较为普遍。如平王耶律隆先的母亲为渤海人。晋王道隐的母亲为汉人。除皇室、贵族之外,各民族普通百姓之间也相互通婚,辽代民间传唱:“垂杨寄语山丹,你到江南艰难。你那里讨个南婆,我这里嫁个契丹。”由此可见,胡汉平民通婚,已成为了辽代社会中的普遍现象。

其次,建立了尊卑贵贱的封建等级婚制。契丹皇族为维护高贵血统,开始重视门第与名分,不允许皇族与卑小帐族之人通婚。

随着辽朝文明程度的提高,辽朝统治者逐渐改革旧的婚俗,以使契丹族婚俗更加接近封建文明。同时,契丹人也逐渐摒弃了妻后母、报寡嫂等陈旧落后的婚姻习俗,出现了契丹贵族耶律宗政,拒不与后母成婚等事件。可见儒家传统文化对契丹婚制影响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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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挖掘史料背后感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