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云岩区法院法警对女律师“动粗”事发24小时后,没有任何公开、私下道歉,法院说要调查,律协一声不吭。
7月1日,北京何智娟律师在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出庭,休庭后遭遇法警暴力执法,手机被抢夺。民警出警后,法警仍拒不归还手机。
7月3日中午,何智娟律师表示,她去云岩区法院要求归还手机,被告知要先删除休庭期间拍摄的视频,才能归还。“我提出休庭期间不属于庭审活动期间,不同意删除合法拍摄的视频。手机看来是要不回来了,那就法庭见吧。”
7月3日下午,何智娟律师告诉“法度law”,警方出具了一个报案回执,还没通知是否立案。“今天我去法庭,没开门。我用法院的座机跟审判长联系,询问庭审是否取消,并且要回我的手机。对方见到我,称他们履行的是暂扣的手续,要求删除视频后再归还手机。我表示愿意当面打开手机,如果手机里有任何拍摄庭审活动过程当中,即休庭前的画面,我都愿意当面马上删除。如果没有的话,请依法归还我的手机。对方不同意。”
“法度law”联系到当时在场的另一名律师张仿。“当时现场比较混乱。从我的视角,我看到五六名法警围着何律师,将何律师撂倒在地,还有一名男法警直接抢夺了何律师的手机。我报警称有两个男法警把女律师撂倒在地进行殴打,还有一个男法警把女律师的手机抢夺走了。”
张仿律师说,但后来警方出具的报警回执与其报案内容不相符,自己拒绝领取,要求警方出具新的报警回执。“报警回执称何律师因为对审判长态度不满,拍摄了视频,法警要求删除视频,被何律师拒绝,法警强制收缴了手机。在强制收缴手机的过程中,何律师拒绝,产生拉扯,不小心倒地。”
以法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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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何智娟律师发文称,7月1日,郑晓辉、孙健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开庭,其与多名律师出庭辩护。“第一天开庭,我们就对检察机关建议法庭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后,有无依法提请法庭恢复庭审提出质疑,并提出被害人证人出庭,排除非法证据,依法提取电子数据,调取证据,审判长、公诉人、书记员回避等申请,但被合议庭全部驳回。”
何智娟律师说,7月2日上午,云岩区检察院新增了一名出庭检察官,律师要求查看其派员出庭通知书并复制。审判长让书记员将该文书交给律师查阅,并告知律师庭后才能复制。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部分辩护人要求复制文书,被书记员拒绝,审判长称自己没有说过允许复制,如果说过是口误。律师遂与审判长就此事进行沟通。
“过程中,我注意到旁听席发生争吵,我的助理被7、8名法警围着,情况不明。我拿出手机对法警执法现场进行录像,被法警要求删除。我要求法警出示休庭期间不能对执法行为录音录像的法律规定,法警拒绝出示,并要抢夺我的手机。”何智娟律师说,“7、8名法警一拥而上,其中几名法警用力抓住我的手臂,试图强行拿走我的手机。过程中,我的手全程紧抓手机,没有反抗法警的举动。后警号为XJ0063的协警将我推倒在地,并抓着我的双手将我提起后,摔倒在地。我的手臂、手腕、手指等多部位出现红肿。”
何智娟律师称,事发后有律师报警,盐务街派出所民警出警。“民警出警后,法警仍拒不归还我的手机,表示休庭期间也不允许录音录像,已经对我的手机进行收缴。随后我跟随民警到派出所录了被害人询问笔录。目前正在等待民警的处理结果。”
据奔流新闻报道,何智娟等律师辩护的敲诈勒索案因介绍工程被骗引发。
贵州省某厅公职人员鲁某曾以介绍工程为由,向四名被告人索要80万元介绍费。后四人发现该工程系鲁某虚构,遂要回自己的介绍费和损失费。云岩区检察院指控,四人以要去纪委举报的方式向鲁某索要赔偿,涉嫌敲诈勒索罪。本案审判过程中,“被害人”鲁某已经因涉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何智娟律师的助理赵某表示,该案在贵阳云岩区法院的开庭原计划为期三天。开庭的第二天,云岩区检察院突然拿出了一份出庭通知书,里面新增了一名从未露过面的检察官,“司法对检察官有亲历性的要求,但他是突然增加的,我们便提出复制出庭通知书。”“起初审判长同意,但休庭后又拒绝了。”
赵某说,休庭期间,辩护人和审判长沟通时,旁听席吵了起来。他上前询问情况,被法警抓住说违法拍摄,要求查看手机,“我同意他查,提出如果没有问题,需要他道歉,但他查看后没道歉,称有权查。”“我生气,就想给他普法,因为休庭期间拍摄是不违法的,结果被一群人围住了。”
“何律师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便掏出手机拍摄取证。”赵某说,随后便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他们把何律师摔在了地上,抢走了手机。”
关于女律师反映法警暴力执法一事,7月2日,有报道显示,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工作人员称不清楚。也有报道显示,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建议关注后续通报,法官和书记员正在庭长办公室开会,需开会结束后决定是否回应。
7月3日上午,云岩区法院工作人员回应称,该院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核查,“我们近期会发布通告”。
7月3日,何智娟律师向“法度law”表示,若不能拿回手机,计划走行政诉讼。“我们唯一的武器真的只有法律。无论是庭审还是休庭后,我们是很弱小的。”何智娟律师说,“在公权力没有依法处理我们合理合法请求的时候,我们会有一些坚持。”
“作为一名律师,被违法扣押手机之后,如果对方以要求我删除合法拍摄的视频作为拿回手机的条件,如果我删除了视频,拿回了手机,我的财产是保住了,但新的问题出现了:律师都不去据理力争的话,又怎么指望其他老百姓深究不合理合法的行为呢?”何智娟律师表示。
事发后,当地官方三缄其口。多位知名法律人士公开呼吁并炮轰当地执法者的粗暴、傲慢行为是对法治赤裸裸的破坏,必须严惩。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提到,如果是云岩区法院工作人员先动手,那么云岩区法院法警的行为必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涉嫌违法,是严重侵犯律师辩护权事件。该院领导应当尽快向那位受侵犯的何姓女律师赔礼道歉,对参与此事的法警进行追责,并以此为契机对全院干警开展一次“如何规范文明司法”的主题教育活动。
韩旭说,在法庭上对律师“动粗”不仅仅是不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更是严重侵犯律师人身权的事件,不可等闲视之,这反映出法院少数人员特权思想严重、粗暴执法、专横司法等一系列问题。该事件虽是个例,但危害后果极大。一方面它使法官群体与律师群体之间裂痕增加,所谓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渐行渐远;另一方面整个社会的法治化、文明化、现代化程度降低,法律职业者之间都难以形成“法治共识”,何谈凝聚起全社会的“法律共识”?
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主任谢通祥律师就此事公开表示,如此恣意侵害律师执业权利、丧失基本理性、破坏司法形象、践踏法治尊严的不法行为,应受法律追究。
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刘录律师也公开认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每个人得到法治的善待。执法者的粗暴、傲慢行为,是对法治赤裸裸的破坏,必须严惩此恶劣行为。“追求良法善治社会,应当善待法治,善待律师,也是善待每个人。”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清华大学陕西校友会法律顾问、知名刑辩律师刘东晨说,根据法律规定,法警的上述职责只能在开庭期间履行,在休庭期间,其无权行使开庭期间才享有的职权,如果行使,即构成违法。对于违法行为,任何公民都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有权固定、收集违法证据。因此,在休庭期间,旁观者用手机拍摄法警涉嫌违法行为,属于公民行使正当权利,违法者无权要求拍摄者删除视频,亦无权收缴扣留手机。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知名公益律师王毅表示,根据《法庭规则》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法警无权要求删除视频。
王毅指出,首先,要求删除视频需由审判长指令;其次,删除仅限于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但本案中,拍摄执法行为显然属于公民履行对公权力的监督权,属于正当目的。在录音录像不具有违法性时,更无权要求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