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能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知库 2023-11-09 20:58:59

分公司能否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取决于该分公司是否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如果分公司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那么它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如果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那么它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即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分公司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需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只有具备用工权的分公司,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合同内容全面、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自己的一份合同,以及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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