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门票也能“盲盒”?或涉侵犯消费者权益!

知恒律师事务所 2024-07-12 19:24:54

近年来受“惊喜效应”影响,盲盒市场变的愈发受欢迎,近期“盲盒之风”似乎已经吹到了“票圈”。

据报道,某歌手南京演唱会“票座不符”事件在社交平台引起热议,多名歌迷反映,自己在票务平台上花580元抢购的座位,开票后却被安排到了原座位图上380元的区域。还有消费者到了演唱会现场才发现者自己的座位在会场承重柱后方,视线被完全遮挡。虽然票务平台表示可以为部分消费者退票或换座,但据反映只有极少部分人享受了这种“售后服务”,期待了很久的演唱会却出现这种“插曲”,令很多消费者不满,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

知恒释法

“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利体系的前提与基础,可以从行为状态与具体知情事项这两方面对其进行理解。

从行为状态方面,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的前、中、后全部过程中皆具备消费者知情权,也就是说购买前、购买中的“潜在消费者”也应属于“消费者”之列。

从具体知情事项上来看,消费者知情权包括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有关技术状况以及有关销售状况等众多内容。

凡是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消费者都有权利了解。

本案中,虽然“盲盒”售卖演唱会门票具有一定吸引力也能为演唱会主办方节省一些成本,但主办方及受票方并未就如何确定阶梯价、划分价格对应座位等做公示或说明,并且消费者在购票时只能根据主办方提供的座位分布图选择价位区域但无法提前知晓座位的实际情况,其次,演唱会门票具有时效性与稀缺性,这导致主办方对门票的退票有严格的时限,所以当消费者发现自己被分配的座位不满意时早已超过了主办方设定的退票时间。

综上所述,主办方及受票方可能涉嫌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及退票权。

消费者权益保障任重道远,需要有关部门出具与时俱进的管理政策,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消费者投诉反馈通道等。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下方评论或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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