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女子婚后两年怀不上,到医院拒绝检查

江南史化 2024-09-25 11:43:15

浙江,一29岁女子,与丈夫结婚2年,始终没怀孕,婆婆催促女子到医院,可女子却拒绝任何检查!医生见她欲言又止,便支开了女子老公,岂料,女子突然“扑通”跪了下来,向医生坦白了原因,还哭着让医生保守秘密!​

16岁的李璐捂着肚子,眉头紧锁:“妈,我这肚子又疼得不行。”李母心疼又无奈:“唉,女人生理期都这样的,老辈人都说,以后生了孩子就好了,忍忍吧,璐璐。”李璐擦了擦冷汗,懵懂的点头。高考体检室,医生严肃道:“李璐同学,你的检查结果显示卵巢有异常,需要你的家长带你进一步检查。”再次检查后,医生告知李母:“李璐的卵巢里长了个肿瘤,需要尽快手术。”李母愕然:“肿瘤?怎么会……以后影响生孩子吗?”医生沉重道:“情况比较严重,为了保住性命,可能需要切除卵巢,这意味着……”。那一刻,李璐的世界仿佛失去了颜色,花季少女,就此失去了成为母亲的资格。进入大学,因为长得好看且成绩出众,李璐成为学校里的女神。常常有男生对她表白,可李璐都冷淡拒绝,她内心十分自卑:“我不完整了,不配拥有爱情。”直到遇见了陈曦,那个像太阳一样热情的男孩,直接融化了李璐的心。

大学毕业后,两人结了婚,婚后夫妻和睦,婆婆也疼爱李璐,生活十分幸福。可却在不经意间,一阵从邻家传来的细碎议论打破了家里的宁静。“哎,你说李家那媳妇,长得跟画里走出来似的,可怎么结婚快3年,肚子还没个动静?”邻居家门口,坐了不少大妈,有人突然发出疑问。“谁知道呢,这年头外表光鲜亮丽,内里说不定藏着什么事儿呢。”另一个声音附和着,带着几分不怀好意的揣测。李璐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隐隐作痛,她强作镇定,心里藏着的是无人能懂的苦涩与无奈。回到家中,饭菜的香气扑鼻而来,婆婆的笑脸如春风般温暖,却也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璐璐啊,准备什么时候要孩子啊?妈这身子骨还硬朗,能帮你们带带。”婆婆说话字字温柔,却字字重如千斤。李璐的手微微颤抖,筷子险些掉落,她低下头,目光躲闪,心中五味杂陈。就在这时,陈曦,那个总是能在关键时刻为她挡风避雨的男人,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笑道:“妈,您就别操心了,我们俩有自己的计划。”然而,婆婆的“关心”并未因此停歇,反而日复一日愈发频繁,话语间无不是对李璐不生孩子的责备,还一直让她去医院检查。

陈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只得对李璐说道:“璐璐,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吧,咱们也该要个孩子了。”医院里灯光苍白而冷清,李璐坐在诊室里,心中翻涌着复杂的情绪,医生开了很多项检查,可李璐都拒绝做。医生见她欲言又止,便支开了丈夫陈曦。等陈曦起身离开后,李璐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下跪在了医生面前,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李璐声音颤抖的向医生坦白了自己的情况,她哀求道:“医生我求您,帮我保密……我不能失去他,不能失去这个家。”医生愣住了,随即眼中闪过一丝同情:“闺女啊,如果你的丈夫是真的爱你,那他不会介意你身体有缺陷,但如果他只想要个孩子,那你就要好好考虑一下了。”听了医生的话,李璐心里五味杂陈,她决心跟丈夫坦白。而陈曦听后震惊中带着心疼,可他还是深爱着妻子,当即决定与李璐丁克走完这一辈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婆婆无意中发现了李璐的秘密,她坚决要求陈曦与李璐离婚,还认为李璐是个骗子,身体有这么大的缺陷,还瞒着陈曦与他结婚。

夹在中间的陈曦则痛苦不堪,面对破裂的婆媳关系,他始终无法作出选择。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起事件呢?1、如何看待李璐隐瞒子宫切除真相与陈曦结婚的行为?李璐因病子宫被切除,本身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出于对另一半负责的态度,婚姻双方都有义务告知对方自己的身体状况,特别是否有重大疾病。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很明显,李璐并没有如实告知陈曦她子宫切除不能生育的事实。2、如果陈曦要求离婚,法院会支持他的主张吗?根据最高法关于此类案件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有生理缺陷,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就是说,李璐隐瞒了子宫被切除无法生育的真相,陈曦以此要求离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3、如果陈曦不愿意离婚,而其母亲为了抱孙子,坚决要求两人离婚,如何看待母亲的这一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是陈曦与李璐两人之间的事,虽然李璐隐瞒了生理缺陷的事实,但陈曦选择包容和理解。而婆婆坚决要求两人离婚,实际上是干涉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有网友认为,李璐生病也属无奈,她隐瞒真相也是因为爱陈曦,因此情有可原。可有网友认为,既然要结为夫妻,就应当坦诚相待,这么重大的疾病,李璐没有告诉丈夫,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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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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