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有临停标志停车,却因违停被罚款150元,男子怒告交警

江南史化 2024-09-15 16:24:30

“有临停标志,为啥要罚我?”福建泉州,老陈在路边停车,被交警罚款,老陈很不服气,与交警打了两场官司。

 有一天,老陈准备停车时,看见有个“临时停车、统一朝向”的标志牌,觉得自己今天办事一定顺利,不费力气就找到地方停车了,于是把车停在标志牌不远处。 出乎意料的是,老陈办完事回来时,车前挡风玻璃雨刮器位置,有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他涉嫌违法停车,要罚款150元。 没办法,老陈就到交警大队,当场缴纳了150元的罚款。 但违章处理完毕后,老陈觉得自己太冤大头了,就把交警大队给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 ,老陈与交警大队的代理人,唇枪舌战,针锋相对,各不相让。 老陈认为,自己停车的地方,设有临时停车牌,且自己也停在该标志牌不远处,哪里有违法的地方? 老陈也是有证据的,他提供了资料显示,车辆前方,确实设有一块写着“统一朝向”的标志牌。 交警大队代理人不认可老陈的说法,他认为,该标志牌是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与城管局一起规划的临时停车泊位。

临时停车标志牌告知司机,该路段统一规划的停车位可停,并不代表该路段,任一地方都可以停车,老陈的车并没有停在车位里。 交警大队也出示了证据——该“临时停车”标志牌前方不远处,设置有一块限行和禁停的标志牌。 最后,交警大队总结陈述,老陈违停事实清楚,处罚无问题,法院应驳回老陈起诉。 那么,大家觉得在一个路段相距不远的地方分别设有两块截然相反的指示牌的情况下,老陈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在行政法中,有一个“有利于当事人”原则。即一个事实可以作出两种以上不同解释时,执法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一种解释。

回到本案中,事发路段设置有临时停车和禁止停车两种标志牌,在两个明显不同含义的标志下到底何去何从,相信很多人都会感到茫然无措。 对普通任而言,法律是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既然没有明确禁止,汽车停在这是可以的。 因此,在临时停车标志牌,未明确地说明,仅有规划停车位,才能停车时,普通人可以选择停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交警大队认定事实错误,主要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判决撤销了交警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 收到判决书后,交警大队非常不服,向中院提起上诉。 最终,中院维持了原判,一、二审诉讼费均由交警大队承担。

1 阅读:115
评论列表
  • 2024-09-15 21:07

    吹吧,谁150元没事去打官司,不用时间成本的吗❓

  • 2024-09-17 15:46

江南史化

简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每天分享真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