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老同学前两天帮我表弟找到了一份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是实行标准工时制。但是,我表弟却因为休息时间不是固定的而有些不愿意去。
那家公司是实行标准工时制,但休息日是由主管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在周一至周五安排两天的休息,并不是我们通常的周六、周日。那么,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岗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企业如果不能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因此,如果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不一定违法。
因此,有时候我们也需要灵活应对,年轻人可以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如果对休息制度不满意,可以先尝试一段时间,再考虑是否换工作。
感觉他们说话就跟脱裤子放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