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A股吐故纳新,退市常态化。中国资本市场需加强退市追责及赔偿制度建设,新“国九条”实施后,退市标准更严格,多家上市公司被ST或退市。证监会强调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多项赔偿救济机制,并推动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退市赔偿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以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伴随着A股退市常态化,中国资本市场建立完善退市追责及赔偿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近期,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从上市公司的“入口”到持续监管,再到“出口”,正在建立更加严格的制度安排。
自从新“国九条”发布以来,资本市场“1+N”体系落地实施,执行层面也在加速,尤其备受关注的严格退市标准上,一批运营不健康的上市公司正在被实施ST、*ST,一批ST敲响了退市警钟,对“僵尸空壳”“害群之马”出清力度不断加强。
据笔者热谈哥不完全统计,新“国九条”发布以后,4月12日至5月27日期间,短短40多天时间内,全市场有9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其他风险警示,即ST;其中,有58家被实施ST叠加退市风险警示,也就是*ST。
近百家上市公司在40多天里被实施ST,每天超过2家,监管力度不可谓不大。这些实施ST的公司内控问题五花八门: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公司治理机制失灵、内部控制薄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分红明显不足等,以5月21日被叠加ST的*ST中润为例,公司主要银行账户都已经被冻结,经营状况堪忧。
除了被实施ST,新“国九条”以来,共有49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其中,交易类22家,21家因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ST美讯则是市值首次低于3亿元;财务类依然是可能被退市的重灾区,有28家上市公司财务出现问题,集中在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在压实中介责任后,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更为严格。
今年已有10余家上市公司退市,4月12日以来,上述可能终止退市的上市公司中,已有包括*ST保力、*ST世茂、ST中南等15家上市公司锁定了退市。
在业内看来,新“国九条”将资本市场投融资天平首次向投资端倾斜,提升股东的回报,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投性”,在鼓励分红、鼓励回购并注销之外,更要从严监管,严把上市关、严格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的发力。
2024年以来A股退市节奏有所加快,据统计目前已有ST星源、*ST博天、*ST新海、ST贵人、ST鸿达、*ST爱迪等十余家上市公司退市;另外,还有正源股份、*ST商城、*ST左江、*ST世茂等14家上市公司已经锁定退市。
最近五年IPO上市近2000家,公司质量良莠不齐。以前大批量上市,现在是一顶顶戴上ST帽子。最受伤害的是谁?IPO上市前的大小股东们,战略投资者们,减持的减持,套现的套现。现在公司IPO上市后,该拿的不该拿的,都拿了,把上市公司掏空了,他们利益已经最大化了!
上市公司戴顶ST帽子,甚至退市,对于公司的实控人,似乎影响不大,有的甚至希望退市,以实现安全着陆之目的。对于二级市场持有者来说,ST帽子代表着账户的大幅缩水!损失之惨重,欲哭无泪。
对此笔者热谈哥认为,证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丰富了规范类退市指标的应用场景,对财务类指标中的营业收入和交易类指标的市值标准进行从严设定,并对重大违法类指标中的财务造假行为认定分别设置定量约束指标,整体来说,修订后的退市新规的覆盖面和出清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助于增强证券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但是,这些上市公司不能一退了之,必须建立完善追责和股东赔付制度。新村长上任后,治理股市,正本清源。严查违规违法行为,受到投资者强烈支持。但在具体处罚上,是不是应该把板子,精确地打在违规者身上?是不是应该尽量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成熟的退市制度,必须要有严厉的事后追责、可操作的股东赔付机制,进而形成一个闭环,外界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方有信心。
当前,面值退市的公司也会受到《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监管,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均有规定。尽管非上市公众公司数量同样众多,但从证监会官网披露的执法信息来看,对这部分公司的监管仍有待加强。
从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来看,面值退市公司给投资者造成巨额损失,破坏了资本市场秩序。因此,证监会应当对这部分类型的公司予以特别关注,细查“谁是导致股票面值退市的罪魁祸首”、“谁是伤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责任人”,始终让其站在聚光灯下,协同其他部门,定期披露刑事调查、行政调查的进展,别让违法违规的行为被市场忘记。
关于中国资本市场的退市赔偿制度,中国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退市意见》中强调了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要求在退市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相关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要求。
《退市意见》中提到,对于重大违法公司,除了强制退市外,还应当严惩退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管的违法行为,并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退市赔偿制度,以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此外,证监会还强调了退市制度的严格执行,要求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进一步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正在不断加强监管,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资本市场正在积极推进退市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现在国内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具体有哪些?
在中国资本市场中,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赔偿救济机制:
引导投资者积极行权: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会引导投资者积极行使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维护投资者权益: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违法退市,推动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退市整理期制度:证券交易所对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设置“退市整理期”,在这个期间内,投资者可以进行交易,以减少损失。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为防止部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散户以投机为目的参与退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统一安排强制退市公司股票挂牌交易:公司退市后,如果满足上市条件,可以申请重新上市。证券交易所可以针对不同情形的强制退市公司作出差异化安排。
限制相关主体股份减持:为了防止重大违法退市公司有关责任股东通过提前转让股份来规避法律责任,对相关主体的股份减持行为进行限制。
信息披露要求:退市中的信息披露要求被强调,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充分的信息,做出明智的决策。
主动退市异议股东保护:在主动退市的过程中,对于异议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措施。
这些机制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在公司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救济,减少他们的损失,并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些机制也可能会进一步得到加强和优化。
如何降低投资者维权的成本?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是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的重要方面。以下是一些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的方法和措施:
代表人诉讼制度:通过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允许一个或多个代表为众多投资者提起诉讼,降低了单个投资者的诉讼成本。
集体诉讼制度:集体诉讼允许多个受害者联合起来对违法者提起诉讼,这样可以分摊法律费用,并可能获得更高的赔偿。
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代表投资者提起诉讼或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降低个人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无纸化立案:通过在线立案系统,减少文书工作和时间成本,使投资者能够更快捷地提交诉讼。
诉讼费用的赔偿:法院支持代表人请求败诉被告赔偿合理的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等,降低诉讼的经济负担。
示范判决+委托调解机制:通过示范判决确立赔偿标准,然后通过调解解决其他类似案件,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调解、仲裁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低成本、高效率的维权途径。
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鼓励法律专业人士和机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或通过公益诉讼来维护投资者权益。
信息化手段:利用信息技术,如在线服务平台、大数据分析等,提高维权效率,降低成本。
提高违法成本:通过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间接降低投资者维权的相对成本。
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和维权知识,使其能够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优化司法程序:简化诉讼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法律步骤,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在维权过程中的经济、时间和情感成本,提高维权效率,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预计会有更多创新的措施被采纳来进一步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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