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法官判决醉驾,但未肇事司机无罪,引来一片称赞,但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
据报道,广东佛山一法官,对一起涉及酒驾醉驾,但未肇事的司机,判决无罪。
这可能是首例认定酒驾醉驾无罪的案件。尽管很多人对酒驾醉驾入刑持反对意见,但这样的判决以前还是闻所未闻的。
事情发生在2020年,本文对案件本身不做过多的描述,只想为这位法官由衷地点赞:
没肇事,没伤害他人,无犯罪事实,就不判刑!
这才是最理性的判决。
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定罪原则,法律人所应采取的态度。
如果立法,能坚持这两点,就不会作出酒驾醉驾入刑的规定;
或发现不合理就会及时修改,取消酒驾醉驾入刑的规定。
未肇事,酒驾醉驾不应入刑;未饮酒醉酒驾车,肇事造成法定损害程度,也必须入刑。
这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我们不是不反对酒驾醉驾,只是不同意酒驾醉驾,未肇事未发生损害事实判刑的做法。
遏制酒驾醉驾,可以采取其它方式方法解决。如:
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禁止酒驾醉驾;
严格排查,适当罚款,适当扣分;
设立醒酒室,学习抄写法律法规;交款请代驾;
街道,村委会公示,大屏幕滚动曝光;
重犯者,罚款,扣12分,重新考科目一。
但未肇事,不判刑,不牵连子女。
尊重事实,注重宣传,教育为主,效果也许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