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章丘区双语学校一名女生,被同桌男同学用长铁锥扎了218针的事件,被网络传播得沸沸扬扬。
但令人悲哀与气愤的是男生并未得到任何处理,仍然逍遥法外,平安无恙的在学校上课,学校不同意将男生开除;反而如果女孩退学,学校只同意给其退一年的学费。
这不真是善恶不分,是非颠倒,黑白混淆吗?
做恶少年逍遥法外,平安无恙?仍然在学校读书?是什么原因让他受如此保护?
据报道,被扎女孩因忍无可忍,第一时间选择的是报警,但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后,却以不够立案条件为由,不予立案。
可见女孩寻求法律保护并未实现。那么,反过来看,做恶的少年则得到了不应有的保护。
这只是其一。
第二,据同学们反应,班级老师对该作恶男生并未批评管束,而是要求女孩不要招惹他。致使作恶男生,还要女孩向其下跪道歉。
学校之所以没处理做恶男生,有人反应说男生的父亲有钱有势,与校长认识。不管这样说法属实与否,但如此违纪违法行为,没得到任何处理,总是非常反常,令人匪夷所思吧!
第三,事情反应到区教体局,据说调查后得出结论是,不够校园欺凌标准!
老师,学校,派出所,教体局如此态度,当然也就看不见做恶男生家长的态度了。
用长锥扎女孩的男生,也就平安无事了?安然无恙了?女孩却可能被迫退学?或补能参加舞蹈等文体活动了?
人们不禁要思考:
法律如何规定,才能对此做恶少年绳之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应该保护犯罪?还是应该保护被害的未成年人?
学校及教育部门,对如此严重违法,损害他人的行为就应该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不做任何处理吗?
在此事件中,学校有关领导与老师,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男生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这样的事不做妥善处理,还怎么搞好学校的教育?怎么培养一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