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爱狗,但必须不伤害他人,不危害社会,文明养狗。
实际则不然。养狗成风且狗患无穷,已经成为社会之害令人愤恨。
一、遛狗不牵绳。出入公园,穿行马路。行人害怕,只好绕道,影响通行。
二、逛市场也带狗,有的是大狗,牵绳或不牵绳,都很吓人。
三、甚者下饭店上餐桌,非常恶心人。
四、散养,四处流浪,咬人,吓人,让群众特别是儿童妇女,没有安全感。
五、咬人不赔偿,有的狗被打死,主人还反咬一口,是非颠倒,要求被咬者赔偿。
六、失于管理,妨碍交通。错误要求,错误处理,影响法治。
七、传播疾病,狂犬病则可能造成被咬者死亡。
八、浪费金钱粮食,影响正常生活。
九、人狗颠倒,称呼过腻,儿子女儿,有败社会风气。
如何遏制,才能消除狗患?
可立9法,以树立文明法治风气。
1、不准养大型,具有较大危害性的狗。
2、遛狗必须牵绳,带口笼。不牵绳狗,任何人都有权收扑。狗正在咬人已经咬人,想要咬人,都有权灭杀。
3、公共场所禁止遛狗。遛狗必须绕开行人。
5、狗未牵绳,妨碍交通,被撞,责任自负,司机不负责任。
6、狗对人产生危害时,由警察,城管负责处理。
可勒令带走,不听者可收扑,严重者扑杀。拒不配合者,可以拘留,罚款。
7、狗伤人,必须依法赔偿。
8、因狂犬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要依据人寿损害的规定赔偿所有各项损失。
9、放纵狗咬人,或狗咬人视而不管者,除赔偿外,要拘留,罚款。严重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