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案件的优秀女法官被残忍的杀害了;
原本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老汉也将面临被判毙命的结局。
一简单民事案件,将失去两个人的生命。
实在令人震惊,悲叹,又匪夷所思。
交警认定轿车全责,老汉无责。
保险公司答应赔偿12000元,老汉不同意。
以为可以讨回公道,才起诉到法院,标的是18000余元。
但最终判决结果赔偿9000余元。
老汉认为输了官司,绝望至极,铤而走险,犯下滔天大罪。
法律可能不会饶恕于他。
优秀的年轻女法官,可能还在不知为什么的情况下——将生命永远定格在37岁。
但是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无恙。
司机毫发未损不出分文,似乎与他并无相干,因为他有保险;
保险公司也赢得心安理得,因为法院是依法判决。
据报道,医院开具证明老汉住院29天,保险公司则提供证据证明老汉住院15天,有14天挂床。
法院方面肯定法官是依法判决,没有过错。
有网友指出,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先垫付医疗费用。因保险公司未垫付,老汉又交不起钱,才回家修养治疗。责任不在老汉。
又有文章质疑,法院与保险公司存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什么是战略合作伙伴?是否应该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如果质疑属实,对审判可能会怎样影响?
不知大家会作何感想?又将如何去反思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