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广告不是法外之地由莱科技因Ulike脱毛仪违法宣传被罚30万

清扬君 2022-07-19 23:40:58

低俗广告不是法外之地,继Ulike脱毛仪广告语“没有蓝宝石,我不脱”在深圳被责令整改后,Ulike脱毛仪母公司杭州由莱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由莱科技”)近日被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

企查查披露的行政处罚书《杭市监处罚﹝2022﹞51号》显示,2022年7月8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责令由莱科技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处罚事由为“当事人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低俗,违背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2022年3月2日,《深圳晚报》以《电梯广告内容“辣眼睛”?立即整改!》报道了Ulike脱毛仪的违法广告。

据了解,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今年2月7日起,陆续发布了“没有蓝宝石,我不脱”的Ulike脱毛仪广告。该广告通过楼宇电视、框架海报、智能屏三种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南山、罗湖、宝安、龙华、龙岗、光明七个区进行发布,发布Ulike广告的楼宇电视共1047个,框架海报共308个,智能屏共218个。

最终,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2022年4月6日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罚款50万元并没收非法所得。

而此前的2021年,Ulike脱毛仪就用“Ulike高级,高级女人用高级的”的电梯宣传语物化女性,贬低竞争对手。由此可以看出,由莱科技是个搞擦边球的老手,而且屡试不爽,并创造了连续6年销量第一的成绩。

值得关注的是,Ulike为了扩大知名度,不惜重金聘请多名明星为其代言。

Ulike官网显示,2018年,Ulike签约罗云熙成为极光系列首席时尚官;

2019年,毛不易成为品牌体验官,同年,签约侯明昊成为品牌亚太区美容线代言人;

2020年,签约赵露思成为元气美肤系列代言人;

2021年4-5月,景甜、白鹿先后正式成为Ulike品牌大使,同年10月,当红演员张雨绮成为Ulike Air系列代言人;

2020年10月-至今,全智贤担任Ulike全球品牌代言人。

其官网资料显示,2016年-2021年连续6年销量第1;

2021年韩国脱毛仪类目销量第1;

累计销售3000000+台,热销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

成功与丝芙兰、乐天免税、中免集团等国际大型美容连锁集团达成深度合作,消费者可以在超过1000家的线下门店体验。

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如此厉害的龙头企业,却多次被起诉,而且败诉。

案号《(2021)浙01民终2053》显示,一审法院查明:由莱公司因需Ulike视频拍摄,经中间人介绍联系上郑某某,经协商签定了视频拍摄制作服务合同,但在2019年9月13日,中间人告知郑某某由莱公司对于本次的脚本还有进度不太满意,所以决定取消合作。其结果是被郑某某起诉,一审判决由莱公司自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郑某某违约金9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案号《(2021)浙0108民初2965号》显示,北京元智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由莱公司在2020年9月2日签订了采购合同,并向由莱公司交付一定型号的风扇、散热组件等货物,但后者货物验收后,并未按约定在2020年11月30日付清货款,截至2021年4月2日仍逾期欠付621656元,而且经多次催告拒绝履行付款义务。

由莱公司辩称:双方合同约定价格过高,对原告主张货款金额无异议,应付款实际为2020年11月30日,认为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过高。

法院认为,采购订单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合同义务,由莱公司按约向原告支付货款。就违约金是否过高,应当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逾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为35000元。最终判决由莱公司判决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621656元,并支付违约金35000元。

由莱公司在官网宣传的品牌理念为“诞生之初,Ulike就立志解决全球女性的脱毛困扰,成为宅美容仪器全球NO.1百年品牌”,就是这么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销售的龙头公司,竟然屡屡违约,竟然屡屡侮辱女性,真不知道是把消费者和合作伙伴当成傻子了,还是对法律置若罔闻。如此企业,如何又能成为“宅美容仪器全球NO.1百年品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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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扬君

简介:日化财经资深评论员、媒体人、日化行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