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员工履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是以转正后的月工资为标准,违法约定并履行了几个月就赔偿几个月工资。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1)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
试用期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决定,3个月以下期限、非全日制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一年(含)以上三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6个月。
例如签一年合同约定4个月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2个月,员工履行后就可以要求企业赔偿2个月转正工资,以及工资差额。
(2)重复约定、违法延长试用期
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企业延长试用期、岗位调整或职位调整公司再次约定试用期,都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存在争议的情形:公司与员工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只约定了2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延长2个月试用期,员工履行后是否还能要求公司赔偿2个月工资?
司法观点一:
二次约定试用期应当支付赔偿金
王某2018年3月入职北京某教育公司,教育公司十分看重王某简历中表述的优秀销售能力,聘任其担任渠道总监一职,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
约定的试用期内,王某的销售业绩为零,公司觉得与其自我介绍的优秀销售能力严重不符,因此某教育公司决定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王某予以认可。
6个月试用期满,教育公司向王某送达《试用期转正通知书》,转正3个月后公司认定王某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向王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王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教育公司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等。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教育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关于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问题,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教育公司以王某在三个月试用期间没有签单为由将试用期延长至2018年9月,这一行为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教育公司虽主张王某对延长试用期表示认可,但二次约定试用期行为已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延长的期间不再属于法定试用期。
故教育公司应支付王某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42027.59元。
司法观点二:
未超过法定期限无需支付赔偿金
康某于2021年4月19日进入上海某公司担任总裁一职,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10,000元。
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19日,双方分别又签订了两份延长试用期协议,双方约定将康某的试用期期限延长至2021年10月17日。
试用期结束后康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本案中,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在该份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三个月试用期,此后又分别两次签订了延长试用期协议,约定康某的试用期延长至2021年10月17日。
上述约定的试用期期间并未超过法定标准,且双方两次签订的延长试用期协议系对双方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变更,并不属于多次约定试用期范畴。
因此,康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85,841.86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