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车辆开始大量运营了。这是科学技术发展巨大进步的结果,也是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新鲜产物。
无数的无人驾驶车辆,在城市的街道中来往穿梭,无数的出租车,被约租乘坐,给人们带来阵阵欣喜和惊叹。
生活真的在变化,人们在梦想成真!
然而事物的发展都是辩证的。在人们惊叹和欢愉的同时,也感到了这一事物的负面效应与不足。
首先,数以万计的出租车司机将面临失业的严峻压力,这些人一时到哪里去寻找工作?怎样解决生计问题?
在个人承受压力的同时,社会的压力——怎样解决这些人就业问题——也同样考验着社会。
其次,无人驾驶车辆,运营时间不长,也发现了一些因无人驾驶所产生的不足。
(1)遇到围堵情况,原地不动,不能灵活处理。
(2)对交警某些手势还无法正确识别,因此可能导致不能正确的停车,靠车,或行车。
(3)遇到特殊路况,可能无法机动灵活处理,可能造成尴尬。
(4)遇到素质低下的乘车人,有意破坏或不好好配合时,可能无法妥善保管、应对。
综上,个人认为对无人驾驶车辆,有必要配备车辆监管员。
变无人驾驶模式为:无人驾驶+监管员模式。
这样才更为科学,合理,妥善。
这样既是无人驾驶,又是有人监管;真正实现现代化智能,与人文管理相结合。
特别是既可以解除司机的疲劳,同时也可以免除大量司机面临失业。
在追求科学技术进步的同时,也关照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和社会的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