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救人,反被讹?”5月22日,江苏南京,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自己不慎撞到路边

乔一下娱记 2024-05-19 10:07:19

“好心救人,反被讹?”5月22日,江苏南京,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自己不慎撞到路边石墩上,直接飞了出去,额头出血,意识不清,昏倒在地。在路边等网约车的陆先生,看到这个过程,没敢到跟前去,但仍然好心地拨打了120、110,帮男子进行求助。

在等120、110的过程中,又来了一个骑着电动车的男子。这个男子说自己是受伤男子的朋友,一口咬定受伤男子之所以受伤,肯定是陆先生搞的鬼。网约车来了以后,陆先生上车准备离开,这名男子竟然一把拽住后车门,不让车离开,还说“就是你们搞的!”

网约车无奈停了下来,这名男子又跑到车前面,拦着不让离开。之后,网约车司机、陆先生与这名男子产生争执。

在救护车、警车到场以后,双方还是争执不下。这名男子又拿出手机,说要再叫几个人。无奈之下,陆先生和对方到附近加油站看了监控,确认受伤男子是自己撞的,与陆先生无关。但这名男子和赶来的其他几人还是不行,非要陆先生的联系方式,最终陆先生没给。

在受伤男子被送往医院后,陆先生和网约车司机离开现场,被耽误了快一个小时。(九派新闻)

这事儿确实有点让人生气,毕竟明明是做好事,却差点被讹。但想一想,作为男子的朋友,看到朋友头破血流的躺在地上,怀疑是与旁边的人有关系,又好像确实不能说有什么大错。但这样又可能会产生一个误导:“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报警?”非常不好。

其实,这件事里,真正错的应该是查看监控以后,确认真相以后,这些人仍然不肯罢休的态度。因为在之前没有搞清真相的时候,产生怀疑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在发现真相以后,还是不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表示道歉,不对陆先生的好心表示感谢,反而不依不饶,这就真的让人寒心了。

那么,在这件事里,受伤男子朋友的做法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呢?这是碰瓷事件里最常见构成的罪名。

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要钱财的行为。

在这个事件里,男子朋友在没有搞清楚状况之前,拦着不让陆先生离开,这种行为可以理解,由于其没有向陆先生索要钱财,也不具备明知陆先生不需要赔偿却仍然索要钱财的非法占有目的,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

但是,如果在查看完监控之后,这几人仍然索要钱财,不给钱不让走,那就构成敲诈勒索了。不过,这个行为在这件事里还不存在。

那么,陆先生难道只能自认倒霉,好心没好报吗?

当然不是!

一方面,陆先生拨打急救电话的行为,是一种好意施惠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无因管理,如果因此产生了损失,相应的损失应当由作为受益人的受伤男子支付。

另一方面,受伤男子的几名朋友,虽然其行为可以理解,但其在并没有看到陆先生有关的情况下,一口咬定事情是陆先生搞的鬼,并拦着不让陆先生走,这是明显存在过错的行为,而且这样的行为已经给陆先生带来了名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几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赔偿因拦住陆先生给陆先生造成的损失,对给陆先生名誉带来损坏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责任。

最后,相信这类事情只是一起偶发事情。在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作为路人的我们,该伸出援助之手还是要伸出援助之手。而受到帮助的人,也要及时表示感谢,才能让友善互助的良好风尚得以传播,让每个遇到困难的人都能得到帮助。

0 阅读:305

评论列表

身为中国人骄傲

身为中国人骄傲

2
2024-05-19 13:41

小编你自己去做这种正能量的事,我们不敢。赔不起!

乔一下娱记

乔一下娱记

娱乐分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