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行为,令人不解!”河南某商场内,一名高高帅帅的男子,竟然明目张胆的在商铺门外偷衣服,重点是该男子偷的是一条裙子,不知是自己穿还是送女友!
·案例·:智慧生活报网·
商场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不管是那个城市的商场都是一派繁华景象。逛街的人络绎不绝,时而玩味着橱窗里的时尚新品,时而被摆放整齐的商品所吸引,时而绕过各式各样的特色商铺,来场浏览全场的购物之旅。
但并不是每一个逛街的人,都是来消费的,这些人中有闲逛的,也有来“免费进货”的……
近日,一段男子偷衣服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了众网友的热议,大家看过视频后,纷纷表示不理解男子的行为。
视频中显示,在某家商场内,一条商铺通道内,每一家的店主商铺,都在门口摆放展示着自家的衣服,以供来往的顾客能一眼看中后进行选购,可就是这么一个方便大家选购的方式,却遭到了一名男子的偷盗。
只见一名身材高挑,头戴鸭舌帽,身穿深色衣服,穿着白色运动鞋的帅小伙,在一家女装店铺门口来回徘徊。
来来往往的人们,都不曾注意到这名男子,商铺的老板们也都以为男子在闲逛,谁都没想到该男子竟然是小偷。
男子走到一家店铺门口,将货架上展示的一条裙子,快速摘下并将裙子塞进自己的上衣内,动作一气呵成,并迅速离开了现场,男子娴熟的手法,让人不得不多想,这可不像是第一次!
或许男子想给女友买,但是没钱才选择偷衣服的,也或许男子有其他难言之隐,才会有偷衣服的举动,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男子偷衣服的理由。
店主在发现衣服丢失后,查看了店门口的监控录像,发现该男子的偷盗行为后,为了让男子主动把丢失的衣服送回来,便将视频发在了网络上,希望男子在看到后,将失物送回。
而众网友看完视频后,瞬间不淡定了,大家纷纷议论男子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才会去选择偷女装。
甚至有人谴责男子的行为,一个大小伙子干点啥不行,竟然选择偷,即便是给女朋友偷的,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赚了钱之后买给女朋友,使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也不知其女友在得知后,会有怎样的感想!
对于此事,我们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男子偷衣服的行为,是否犯了盗窃罪?要看具体情形,如果男子是多次盗窃的,就将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数额较起点最低1000元,如果盗窃数额达到巨大构成盗窃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男子是初次行窃,而且偷的衣服价值不超过1000元,则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即可。
2、男子偷盗店铺衣服行为,涉嫌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男子在服装店门口,将店铺展示的衣服偷走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店铺老板有权要求男子归还衣服。
3、如果男子属于多次盗窃,或盗窃的裙子价值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男子或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河南省相关规定:盗窃罪立案标准为1000--3000元,如果男子偷盗的裙子价值1000元,就达到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提醒:老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管男子是出于什么目的去商场偷衣服,都不能成为偷东西的理由,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如果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换取,而不是走捷径,以偷盗的方式,将自己喜欢的东西据为己有。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