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去公园游玩,发现有很多老年人在排队取直饮水,就忍不住上前责问:“你们连水都用不起了吗?真是丢脸!要是被子女看到会是什么感受呢?”老人一边说下次不来了,一边仍然拿出了取水的管子。
(来源:风芒新闻)
男子在家里闲得无聊,就想去附近的公园逛逛,来到楼下,才发现天正下着小雨,男子抬头望了一眼天空,感觉雨很小,应该不会下太久,就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直奔公园而去。
公园离男子家很近,出门拐个弯就到了,附近的居民平时都喜欢去那里走走,还有很多外地游客也都会慕名而来,因为这里曾是一位名人的故居。
也许是天气不太好的缘故吧,男子来到公园后,发现里面的游客并不多,可奇怪的是,直饮水那边不知为什么却排起了长龙,而且远远望去,清一色的老年人。
男子走近一看,才发现原来那些老人都在那里取直饮水,取水工具都是各式各样的,应该是自带的。
男子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旁边明明贴着不准取水家用的警示,为什么这些人却不听呢?真是为老不尊!占便宜都占到公园来了,公园里还有外地游客,这不是丢长沙人的脸吗?
男子也是个直性子,他直接上前责问道:“这水跟自来水有区别吗?搞得像长沙人用不起水一样,何必呢?”
“这水过滤过的会好些。”人群里有人回答。
“那家里装个过滤器不就行了,你们这样做,要是被子女看见了,他们又会是什么感受呢?”
“这水又不是你家的,跟你有关系吗?”男子好像听到有人在嘀咕。
不过男子也并不在意,嘴长在别人身上,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反正自己又不图什么,只是想阻止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而已,问心无愧就是了。
男子接着又说道:“你看这么冷的天,还下着雨,真的没有这个必要!”
这时一位阿姨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就说下次不来了,不过她一边说,一边还颤巍巍地拿出了取水用的管子。
阿姨装满水后,就把桶放在了小推车上,然后抬头撇了一眼男子,就转身一瘸一拐地离开了。
男子估计这一桶水要有10公斤,他望着阿姨离去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
其实,男子也只能嘴上说说,老人要是不听,他也拿他们没办法,毕竟他面对的都是些手脚不太方便的老年人,他们真要有个什么闪失,那他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了。
后来,男子就把这事反映到了公园的管理处。
对此,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直饮水是供来公园游玩的人饮用的,可老人都以为这里的水质量会好些,所以都会过来取水,甚至有的老人是从很远的地方乘公交车过来的。
尽管水龙头边上贴有警示牌,但还是一点用都没有,我们也是没办法,只能来一次喊一次,但老人就当没听见。
那么,老人不听劝阻,擅自在公园取直饮水拿回家的行为,在法律上又该如何认定呢?
1、公园的直饮水是供游客使用的,属于公共资源,而老人为了一己私利,不听劝阻,直接把直饮水取回家用于家庭生活,其行为属于不合理占用公共资源,已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因此,老人应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赔偿公园所遭受的水资源的损失。
2、如果老人屡教不改,长期去公园取大量直饮水回家,最后导致直饮水设备被损坏,那么,老人还得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老人还应承担设备维修的费用。
3、另外,老人的行为还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园有权对其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阻,如果有必要,公园还可以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对老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