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卖草莓的大姐逆行与女孩相撞,草莓散落一地,她要求女孩赔偿500元。女孩说:“不要紧,这些我都要了。”而在场的大爷和环卫工阿姨立即阻拦,说:“不能给她转钱,不能滋长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而女子看到卖草莓的大姐实在可怜,最后赔偿了她100元。 素材来源于:牟视大观 卖草莓的大姐特别有经验,这个时候正好是下班期间,在超市外面卖草莓,生意准好。于是她就骑着三轮车,朝着目的地进发,不过她为了节省时间,于是直接逆行朝前行驶。 这时,迎面骑来了一位女子张颖,不小心就和卖草莓的大姐撞上了。这一撞,三轮车上的草莓几乎全都洒在了地上,七零八落的,这可把大姐心疼坏了。 不过她马上就反应过来,直接抓住张颖,让她赔偿500元,不然不让她走。 张颖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看上去有20岁左右。她并没有慌张,也没有和卖草莓的大姐讲理,而是直接安慰对方:“不要紧,不要紧,这些我都要了。” 卖草莓的大姐心想这不挺好的嘛,自己还不用卖,钱就到手里。不过旁边有一位大爷却气势汹汹地指着卖草莓的大姐说:“你怎么能这样?你骑车逆行,还要让别人赔钱。”转头就向着张颖说:“你不要给她转钱。” 卖草莓的大姐看到钱马上就到手了,居然来了一个阻碍自己“发财”的人,于是就和大爷对峙了起来。 而这时,张颖生怕大爷气急败坏,到时候有个三长两短不好,于是赶紧过去安慰大爷。而大爷反过来安慰张颖,说:“不要怕,有我在,我们有理,还怕说不清吗?” 这时,旁边的一位环卫工阿姨也站出来说:“不能给她转钱,直接报警,还要让她赔偿你,她把你撞倒的。” 这更把卖草莓的大姐给激怒了,有一个大爷就够难缠的,又来了一个环卫工阿姨,看来今天的钱很难拿到手呀,于是也吼起来:“报警就报警。”于是拿起手机就要拨打电话。 而这时,张颖看到大爷和环卫工阿姨都在帮着自己,再看着卖草莓的大姐一脸慌张,心想她确实是靠卖草莓来维持生活,又怎么能够亏待对方呢?于是还是劝说大爷和环卫工阿姨,说:“没关系,就给她转钱吧,也让她可以早早收摊回家。” 可是大爷和环卫工阿姨就是不让张颖转钱,他们说不能滋长这种行为。不过卖草莓的大姐也在那里叫苦,说:“我逆行确实是不对,但是现在我的草莓确实摔坏了,成本都拿不回来,你让我明天拿什么钱去进货呀?” 虽然地上的草莓散落一地,但也不是说全都坏了,因为当时整个筐一起摔倒在地上,而并不是草莓直接摔到地上,所以很多还可以捡起来卖的。所以最后协商,张颖赔偿了对方100元。 有网友说,最近的草莓比较贵,地上那么多,赔偿100元不多。但也有人说是大姐逆行在先,张颖被撞到,没有找她赔偿都算好的了。同时也赞扬了大爷和环卫工阿姨,说他们仗义执言,现在确实少见了,真的应该给他们点赞。 一、卖草莓的大姐逆行和女子相撞后,草莓摔坏应不应该赔偿?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卖草莓的大姐逆行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该规定,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由于大姐的逆行导致与张颖相撞并造成草莓摔坏,通常情况下,大姐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张颖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大姐不仅不应要求张颖赔偿草莓损失,反而可能需要对张颖因事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但如果张颖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行驶速度过快、未注意观察路况等,双方则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二、大爷和环卫工阿姨仗义执言,该不该为其点赞? 大爷和环卫工阿姨指出卖草莓大姐逆行要求赔偿的不合理性,是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大爷和阿姨的行为鼓励了正确的行为方式,对违反交通规则和不合理索赔行为进行了抵制,符合法律倡导的公平正义价值取向,值得赞扬。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信阳,卖草莓的大姐逆行与女孩相撞,草莓散落一地,她要求女孩赔偿500元。女孩说:
雪峰说法
2025-03-06 18: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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