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骑电动车撞倒一女子后,因酒驾逃逸。女子丈夫发现后,为阻止男子逃逸,抓住电动车的把手导致其摔倒受伤。可男子却据此将女子的丈夫告上法庭,索赔40多万元。但法院认为:是合理救济!
(来源:红星新闻)
男子李某与女子陈某是夫妻关系。夫妻俩的感情非常好,每天下班都一人骑着一辆电动车回家,一起做饭吃。
事发当天傍晚,李某与妻子陈某像往常一样回家时,李某骑着一辆电动车走在前面、妻子陈某骑着另一辆电动车走到后面。
可谁料,后方钱某所骑的电动车为了超车,导致将陈某连人带车撞倒在地上。
可钱某却并没有停车,想骑车逃离现场。
李某见状,第一时间伸手抓住了钱某的车把,想将钱某拦停、阻止其逃离现场。
可钱某却因车把被李某拽住导致失衡的原因,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李某随即报警。
交警介入调查后,确认钱某事发前喝了半瓶啤酒,属于酒驾;钱某的腿部骨折。
1、虽然交警没有认定钱某所骑行的电动车是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但酒后骑电动车上路也构成违法,依法应当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注意!如果认定是属于机动车的范畴。那就另当别论且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暂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千-2千元罚款。被处罚过,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1千-2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是否属于电动车的范畴最明显的特征是最高设计车速是否大于等于 50 公里以及整车质量是否大于等于 55 千克等等。
2、交通𦘦事逃逸,一般会被交警认定为全责,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基本常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钱某不仅酒驾还逃逸,交通事故这一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基本是没跑了。可钱某却认为,一码归一码!即陈某的丈夫李某拽其车把导致其摔伤,也应当赔偿其损失。
被拒绝后,钱某以侵犯其身体健康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3、从法律上讲,钱某的主张是否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关键要看李某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其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且其行为是否与钱某所受的损伤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在确实是李某拽钱某车把导致其受伤的情况下,李某的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其行为是否有违法性将是关键。
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具体到本案中,李某发现陈某被钱某撞倒后,阻止钱某逃逸,其主观上并无过错且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权利人有权自我救济,李某与陈某是夫妻关系,其有权阻止钱某逃逸,即其行为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故李某不存在过错。
综上,法院依法驳回钱某的全部诉求!
最后,要提醒大家一点,即在自我救济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这是法律明确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