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至上,娱乐至死,部分博主不惜拍摄造假视频、出格挑战等,不断突破底线只为乘上流量的快车。
江苏南通市,男子季某就试图通过发布粗俗的脏话视频博取关注。据央视新闻公众号报道,季某的视频账号中,充斥着以粗俗脏话谩骂粉丝量较多主播的视频,他妄图通过“黑红”的方式提升自己的粉丝数量,同时季某还会与其他博主连麦展开骂战,添油加醋地攻击对方,脏话连篇,黑白颠倒,但私下里却以相互炒作的名义邀请被他辱骂的主播合作博流量。
经检察机关调查,季某视频辱骂侵害的对象共计7名,且均为本地有一定网络影响力的人员,视频总计45部,传播范围达到62万余次。
知恒释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试图以低劣的手段赚钱,等待季某的注定只会是“名利双失”与法律的制裁。
最高法、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案中,季某不仅公然损害了7名被害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而且这些辱骂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影响恶劣,已涉嫌侮辱罪。
最终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季某构成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禁止被告人季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封禁其视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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