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老农将捡来女婴养大,养女嫁人后竟与老农断绝联系

江南史化 2024-09-12 12:08:10

“忘恩负义!”四川,一残疾农民在田间,发现一名被遗弃的女婴,便将她抱回家抚养长大,还供她念大学,岂料,养女毕业后嫁人,就与养父断绝联系,12年后老农拆迁获176万,因房子被拆,老农只得住猪圈,可养女突然出现,要求分88万拆迁款,老农一口回绝,竟被养女告上法庭!​

60多岁的黄友诚没有栖身之所,只能蜗居在大哥猪圈的一角,可更让他气得睡不着觉的是,养女黄婷婷将他告上了法院。“我一分钱都会分给她的,我没她这样的女儿!”黄友诚在心里默念道。黄友诚一瘸一拐,拖着一条残疾的腿,来到临时搭建的锅灶旁,抓了一把稻草点燃,塞进了灶里。锅里就是清水煮面条,黄友诚一辈子过惯了苦日子,这样一餐也算稀松平常。村支书又上门来,对黄友诚喊道:“老黄啊,快走咯,今天法院要你出庭呢!”“我不去,我养她20几年,她结了婚,和我断绝10几年关系,现在还有脸要钱?”黄友诚生气的喊道。村支书也一脸无奈,他对黄友诚说道:“不去是违法的嘛,你就去和法官说说想法,这钱要不要给,给多少都是法官说了算嘛!”黄友诚一辈子老实巴交,听说不去违法,无奈之下,只得跟村干部来到法院。在法院调解室,12年未见的养女黄婷婷有些激动,对黄友诚打招呼:“爸,你来啦…”黄友诚瞧都没瞧养女一眼,径直坐在了椅子上说道:“你别叫我爸,咱俩没关系,你见过哪个女儿把爸爸告上法院的?你还有没有一点良心?”说到这里,黄友诚心痛无比,养了20几年的女儿,却落得这个下场!30几年的一个早晨,黄友诚下地干活,在路上,他突然听到了婴儿的啼哭声,循着声音,黄友诚发现了一个纸箱里放着一个婴儿,是个女孩。黄友诚见孩子可怜,就把女婴带回了家,这个女婴就是黄婷婷。

虽然黄友诚腿有点残疾,家里条件也不好,但他把所有的心血都倾注给了这个捡来的孩子。黄友诚捡破烂,到工地打工,供黄婷婷上学念书。可黄婷婷后来出嫁到了成都,便彻底和黄友诚划清了界限,12年没回来看过一次,没打过一个电话。要不是她意外得知黄友诚拆迁补了176万,估计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搭理这个曾经的养父,而且黄婷婷开口就要88万,也就是一半的拆迁补偿费。“爸你别这样说,这些年来我没回家看过您,我确实有问题,但这个拆迁的房子,我也是有份的嘛!”黄婷婷带着歉意无奈说道。黄友诚一听顿时大怒,立马起身要走,黄婷婷见状突然跪了下来,哭着说道:“爸爸…你先别走,都是我的错…”法官也将黄友诚劝了下来,接下来,黄婷婷对法官说明为何会找养父讨要拆迁款。黄婷婷解释道:“我现在是二婚,头婚是在家里结的,招了个上门女婿,他叫刘强,我俩结婚的时候,把老房子推倒,和父亲一起修了一个两层小楼……”“后来我和刘强离婚,房子就留给了父亲,此次拆迁补偿,有父亲的一处老宅,也包括这栋小楼,法官您说,我是不是也该分拆迁补偿?”黄婷婷解释了来龙去脉。可黄友诚却有另外一种说法,他委屈说道:“这2层小楼是我和他们两一起盖的没错,可地是我的,大头的钱也是我出的,当初就是因为我愿意出钱给黄婷婷盖房,刘强才愿意来做上门女婿的!”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钱到底应不应该分给黄婷婷一半,双方产生了很大分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1、如何看待黄婷婷与养父断绝关系12年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无劳动能力父母的义务。这里的子女,不仅仅指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养子女也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黄友诚花来大量精力和时间将黄婷婷养大,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黄婷婷都有赡养的义务。2、黄婷婷主张拆迁补偿她也应当分一半要求是否合理?根据《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虽然拆迁的房子中,有2层小楼黄婷婷与前夫也有部分付出,但房本上写的黄友诚的名字,说明房产为他所有,拆迁的收益自然归他。

3、有网友认为,如果黄婷婷分得拆迁款,是否意味着她就履行赡养义务?实际上,即便是黄婷婷没有分得拆迁款,也有对黄友诚赡养的义务,除非两人解除了收养关系。当然,如果解除收养关系,那么,黄友诚可以向黄婷婷主张索赔对她20多年的抚养费。最后,黄友诚还是心软下来,同意分给女儿和孙女50万的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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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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