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在即,正值毕业生求职高峰期,职场小白在找工作、投简历时也要注意鉴别各类求职陷阱!
知恒释法1.虚假招聘网站
“升职快”“薪资高”等字眼是虚假招聘广告的常用字眼,以此吸引求职者点击招聘链接。这些网站可能会逐步诱导求职者填写个人信息,支付一定的面试费、入职押金、保障金、资料费、工服费等等。这些变相骗取的钱财往往会因各种理由不予退还,提交的个人信息也可能会被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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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一直要求求职者支付各种费用的,将身份证件扣押的,求职者应果断拒绝,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2.不签合同,口头约定
许多公司可能打着“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的幌子,不签合同仅口头约定,这种行为是绝对违反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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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在求职中,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如果在求职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欢迎联系知恒律师事务所,以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