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莉老师耽误课了,我们对她进行了处罚,并不是她去救人(有错)。作为一个医生,要(同时)处理好教学与医疗的工作。我们学校有一整套(管理)体系,只是大家误解了。”日前,南方医科大学授课老师俞莉因救人误课被罚,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工作人员宁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作出上述回复。
法度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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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份《关于2023学年春季学期儿科教师上课迟到事件的查处通报》的文件截图在网络上流传。文件提到,今年5月10日上午,为学生授课的俞莉老师未按时到达教室上课。经了解,俞莉老师分管的患儿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死亡风险高。俞莉老师遂在授课前到达科室查看患儿情况并进行紧急处理,因情况紧张未能及时报告教研室,最终导致了迟到事件。俞莉老师处理完紧急状况后赶回教室完成了授课任务。
上述通报认为,俞莉老师当日迟到时长为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俞莉老师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俞莉老师做出以下处理: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俞莉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该校有学生表示,学校曾通过OA系统发布通报,一些学生转发相关内容表达不解,但次日就找不到相关通报了。
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又名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是南方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任务,是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6月16日,南方医科大学发布《情况说明》称,学校已关注到有关该校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被通报的网络信息。“作为医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学校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南方医科大南方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她从同事处得知了此事,“她人挺好的,是在抢救,又不是别的情况”。
学校发布上述《情况说明》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称,事情还在调查了解中,目前的处理结果被认定为教学差错,属于最轻的一档。俞莉老师对此处理结果应该是比较认可的。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这名患者本身就住在医院,俞莉老师在不在,患者的救治都是能够得到保障的。即便有突发情况,可以打电话报备下。
多名劳动法专家、律师就此事认为,若报道属实,校方涉嫌滥用处罚权且有违公序良俗,应当取消对教师相应的处罚。
律师观点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向“法度law”表示,医者仁心,救人是医生的神圣使命。南方医科大学教师因救人被罚,凸显了仁心与职责的冲突。作为教师,她应当恪守教学职责;但作为医者,她的首要任务则是拯救生命。在教学秩序与生命价值、人文关怀产生冲突时,孰轻孰重,一目了然。管理者在制度执行中应灵活处理,充分尊重生命价值,让救人的善举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制度保护。
“希望南方医科大学能知错就改,审慎处理此事,撤销处罚,针对医生时间的冲突问题专门制定补救机制,既维护教学秩序,又彰显人道主义精神。”张永辉律师说。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冯沁涓律师告诉“法度law”,俞莉具有双重职业身份,既是老师又是医生。我们都知道医者仁心,师者育人。俞老师上课迟到的原因是为了拯救有重大生命安全风险的患者的生命。因此,俞老师救死扶伤是履行医生职责。而且,俞老师在紧急情况下选择救死扶伤也可以作为医学院老师教育学生应有职业道德的很好示范。故学校不以此保护鼓励俞老师救人行为,反而予以处罚实属不合理,也给学生作了不好的社会引导。
冯沁涓律师认为,学校处罚具体内容也不符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该学校规章制度规定为,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该制度内容本身属于约定不明确。不得将此理解为已经赋予学校任意没收老师奖金的权力。且从通报来说,俞老师治病救人,虽有教学迟到,但授课内容已妥善安排,未造成不良影响,故其迟到行为未对学校造成不利影响,也未对学生造成任何损失。学校对俞老师作出没收奖金和取消评优决定缺乏法律和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