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嫂说我强奸她,15年后,真相大白

涵涵聊社会 2024-05-12 01:45:52

要说冤案平反,怎么少的了强奸罪。

在陈律师接待的咨询中,性犯罪的申诉翻案绝对占有一席之地,今天陈律师给大家带来的这个案例呢,也是典型的强奸罪冤案——徐计彬强奸案。历经15年平反后,又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启发呢?

1990年12月3日,徐计彬的邻居尚某某报案,称自己在家中被人强奸,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报案人尚某某和她女儿指认嫌疑人就是自己的邻居徐计彬,值得注意的是,尚某某不仅是人民教师徐计彬的邻居,还是徐计彬的堂嫂。

一般来说,强奸罪有了受害人的指认,结果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其他的就是凑证据就行了。而警方也确实是这么干的,把案发现场的被褥上的精斑拿去化验,而法医化验结果是B型血,接着就是对嫌疑人进行抽血化验,在这里有一个很奇怪的插曲:一开始警方比对嫌疑人血液和现场残留精斑,对比的数据显示并非一人,就没有对徐计彬进行拘留,但是不久后化验的数据竟然又对上了,于是罪名做实,人就被带走了。

先入为主的经验主义让大部分案件高效侦破的同时,也让小部分案件蒙冤,根本原因则在于没有做到实事求是,徐计彬很不幸地成为了后者。于是,在母女俩的指认和血型的对比下,徐计彬百口莫辩,1992年8月23日,被判强奸罪有期徒刑8年。

虽然徐计彬因为悲愤过度、身体吃不消感染了肺炎申请了保外就医,免除了牢狱之灾,但是从一名优秀模范人民教师到人人唾骂的强奸犯,人生的落差已经形成了,但好在,无论别人怎么不尊重他,他的妻子,尽管也因此受到了嘲讽,仍然坚信自己的丈夫是无辜的,在徐计彬多次想和妻子离婚,不想继续拖累她的时候,妻子一直对自己不离不弃。

人要想长期坚持一件事,是需要信念支撑的,陈律师相信,支撑着徐计彬多年来的申诉之路坚持走下去的,一定有这样一个声音“为了让我老婆堂堂正正抬起头做人”

终于,机会来了,2005年初,河北省公检法联合大接访,徐计彬在律师的帮助下递交了材料,自己重新鉴定了血型“徐计彬为O型血,而不是B型血”不久,邯郸中院再审立案,撤销了原判,发回重审,最终改判无罪。此时已经过去15年。

案件疑难点分析

其实,怎么看,这个案子都很难说是一个疑难复杂案件,在公安眼里很简单,邻居强奸自己堂嫂,留下了精斑,还被人指认出来,人证物证俱全,结案!在徐计彬眼里也很简单,我是0型血,精斑是B型血,很明显,我不是凶手,无罪!

案子讲到这,相信大家可能也会有这样一个疑惑:既然凶手不是徐计彬,那为什么受害人会指认徐计彬呢?既然是自己的邻居,自己还是他的堂嫂,应该对徐计彬的脸很熟悉啊,怎么还能认错呢?原来啊,是徐计彬当初因为盖房子的事与堂嫂家产生了矛盾,才被对方诬陷,换句话呢,压根就没有强奸这个事,也谈不上认错不认错,就是想诬陷你。而这一诬陷就毁了一个人民教师的15年人生。堂嫂的行为已经完全构成了诬告陷害罪啊。

还有一个疑点就是贯穿本案始终的血型问题,测血型也不是个高端技术活,怎么O型血还能测成B型血?难道化验结果也是为了案情需要伪造的?这就不得而知了,但是徐计彬知道自己是O型血,只不过没人相信他,徐计彬也多次要求进行血型鉴定、查看鉴定结果,但是都遭到了拒绝,对嫌疑人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也是本案蒙冤的重大原因。

而且,本案还有一个值得怀疑的细节:堂嫂在诬陷徐计彬的时候提到,自己咬了强奸犯的手,但是徐计彬的手上并没有咬痕。这个逻辑在上一篇吴春红投毒案中也提到了,无中生有必定会有破绽。但是可惜的是,没有人注意这个细节。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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