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200元买边牧犬,买回4小时发现狗不对劲,花5052元治疗后夭折!

辉常开心 2022-08-29 18:55:28

浙江杭州,张先生花1200元买了只2个月大的边牧犬,不料刚带回家小狗就不对劲儿了,经过诊断,小狗冠状病毒阳性还有肺炎,两天后小狗夭折了,张先生认为宠物店卖的狗不健康,要求补偿!

张先生一直想养一只边牧犬,这个月13号他在网上看到一家宠物店里有他喜欢的边牧,店家把边牧放在笼子里,非常活跃,工作人员说狗很健康让他放心,并承诺48小时内得了细小病犬瘟免费包退。

于是张先生花1200元买下了一只两个多月大的边牧犬,可小狗带回家的当天晚上就出现了异常,5点半买好带回家,6点半小狗就开始呕吐,咳嗽,两三个小时后后越来越不对劲。

他连忙把狗送到家附近比较大的宠物店,宠物店诊断出小狗冠状病毒阳性,还有严重的肺炎。经过两天治疗,小狗最终还是夭折了,治疗费花了5052元。

狗买回来3天就夭折,张先生不能接受,他认为宠物店卖给他的狗本身就不健康,是有问题的狗,他要求宠物店适当地补偿他买狗的钱和治疗费。可宠物店却一直推脱,让他该上诉上诉,该起诉起诉。

对此,宠物店表示狗是健康的,小狗的问题是因为天气原因、换环境、抵抗力低等多种原因造成,但张先生认为从购买到出问题仅4个多小时,不可能4个多小时就出现这种情况,况且他家里也没有其他宠物,小狗到家后未接触其他动物。

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狗狗是活体,可能今天给它洗个澡,明天起来就感冒了。可张先生坚持认为狗交给他时就是不健康的。

此事市场监督机构之前也过介入,但检查店铺证照齐全,狗狗夭折的原因也无法判断。

最后经过记者协调,宠物店给出两个解决方案,一种是免费给张先生调换只边牧犬,一种是补偿张先生800元,目前双方正进一步协商。

根据《民法典》465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张先生花1200元从宠物店买下边牧犬,和宠物店之间形成了合法的合同关系,宠物店应本着诚实信用的选择履行义务,保证出售宠物的健康和安全。

张先生买下边牧仅4个多小时便不对劲,可能在运输过程中,有一定的惊吓、颠簸、以及新环境不适应的影响,但这些并不是导致狗狗夭折的根本原因。

经过诊断狗狗患有冠状病毒阳性,严重肺炎,按常理而言,这类病毒有一定潜伏期,张先生买的这只边牧在买之前可能就存在问题。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真是因为宠物店销售给张先生的边牧不符合健康标准,导致合同无法实现,那宠物店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赔偿张先生损失。

宠物店应该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销售宠物,严格把好销售、健康关,避免不健康的犬只流入市场,张先生肯花5052元给狗狗治疗,实属难得,若是换作有爱心的宠物主,可能会将狗狗抛弃,成为流浪狗。

以前我们养狗很好养的,家里就喂点剩菜剩饭反而很健康,并没有这么多病,现在宠物狗要喂狗粮,精细照顾,反而容易生病了,你认为这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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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2-08-29 20:47

    你得想想你这5000多块钱怎么花的

  • 2022-09-01 16:29

    宠物店跟宠物医院要是合作的话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