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一位江西的拆迁户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张女士接通电话后说:“你好你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吗?我有一个法律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就是一个拆迁补偿的行政案件。”
律师问张女士:“案件是哪里的?具体什么情况?”
张女士讲道:“我们是江西的,我今年70岁了,我老头子74岁了,我的案子现在已经一审、二审申请再审都驳回了,申请再审两个多月他给驳回了。我们是2017年被强拆的,我从头给你讲啊。
我和我老伴在村里面有一个两层半的楼房,建筑面积有五百多个平方,2017年的时候我们那里拆迁,他们刚开始说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但是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只给我们补偿一层,总体算下来有328个平方,他们告诉我们也可以要求按照建筑面积五百多平补偿,不过超出328平的部分让我们花钱自己购买,超出部分一平米要三千九百多。
但是如果我们选择货币补偿的话,一平米给我们补偿三千块钱,这样我们也没办法在周边买到相同面积的房屋。
对于这个补偿标准我们就不同意,我老伴也是坚决不签字。可是因为我有个女儿,她在教书,他们就威胁我不签字就不让教书了,没办法我就把这个协议给签了。房子是2017年的8月份强拆的,那个时候我们屋里有很多东西,全部给弄坏了,后来我老头子就报警了,还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听到这里律师问张女士:“距离您房屋被强拆、签协议到现在已经有七年了,现在您的诉求是什么?补偿没到位是吗?”
张女士说道:“是的,到现在为止我们的补偿还是有部分没有到位,我也打官司了不过没有请过律师,我是自己打官司的,但是全都输了。”
律师告诉张女士:“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里面涉及的法律程序也很多,如果单靠您一个人去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很可能造成程序空转,不仅错了了打官司的黄金时间,而且还把您的诉权给浪费了。
而且关于您这种受胁迫才签订的补偿协议案件,我们万典律师也代理了很多起,有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前王玲律师在四川代理了一起“牢房内”被逼签订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在四川省绵阳市培城区某小区4单元拥有建筑面积126.97平方米、三层房屋建筑总面积为386.1平方米的房屋。后来遇到征收也是补偿不满意,结果警方将他们家人带到派出所了,被逼迫签了协议,王玲律师介入后,帮助当事人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确认了《协议》无效。”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后,张女士告诉律师,说她这些年也是不断地信访、上访,但是没有什么好的效果,她表示之后等孩子回来一块商量一下,看是否需要请律师介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