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有一位山东德州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当事人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侯先生接通电话后说:“你好请问是万典律师吗?我看到咱们公众号发了篇文章,我在微信上查的,我有个房屋拆迁的问题可以简单咨询一下吗?”
律师让侯先生说说情况。
侯先生说道:“我之前在咱们公众号上看到的文章写的是拆迁有一个原则就是不能降低老百姓的正常生活水平,我爸妈在村里有一个宅基地房屋,合法有证的,房屋建筑面积是260个平方,还有院落用围墙围起来,里面种了点菜。房子加上院子总面积在300平以上,然后县里面要拆迁,这个事情已经很多年了,但一直没有实施。
最近开始量房子了,量完之后给评估了一个补偿,房屋加院落一共补偿20万块钱。然后我们这安置楼也建起来了,里面有90平米的户型和135平米的户型可以选择。如果我们想要一处90平的安置房,需要每平米交1000块购买,也就是需要花9万块买这个安置房。如果我们想要一个135平米的安置房,90平以内的还是1000块一平,超出的45平面积按照2000一平购买,也就是需要一共花18万来购买一个135平的房子。
因为我们想要一个大点的安置房,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300多平房屋院落拆迁补偿20万,花了18万买了一个135平的安置房,还剩下2万连装修都不够,我们一家从有院子的大平房到现在一个楼房还没装修,我觉得这种补偿不合理。”
听了侯先生的讲述之后,律师告诉他:“您这种补偿标准确实不公平也不合理。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农村宅基地拆迁,都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您300多平的房屋院落拆迁,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应当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安置房只有90平和135平这两种户型,那么应当给您家安置两套135平的房屋和一套90平的房屋,超出您300多平的面积再按照差价购买即可。而不是先给你们20万的货币补偿,再让你们去购买安置房,这种不合理的补偿方式你们完全可以拒绝。”
后来律师问侯先生现在拆迁进行到什么阶段了,有没有提起过法律程序。
侯先生答道:“现在就是开始挨家挨户签协议协商了,我们还没有签协议,我爸妈和我都不同意这个补偿方式,太亏了实在是。说实话要是能不拆就好了,我们宅基地房屋住的挺好的,也宽敞没事院里还能烧烤。目前没有打过官司,也是评估刚结束,我最近在你们公众号上看到有关类似的案子,所以才打电话咨询一下。”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之后,侯先生添加了律师的微信,并且告诉律师打算再和征收方的人谈一谈,如果协商不成真的需要打官司到时候会进行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