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2018年被强拆到现在没有赔偿,官司也一直输,怎么办?

依白看社会 2024-11-07 21:37:01

前几天有一位河南拆迁户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李先生接通电话后说:“你好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吗?我想找一下陈海峰律师咨询一个法律问题。”

律师回复道:“陈海峰律师是我们的副主任律师,您有什么事情可以先简单说一下。”

李先生讲道:“我在网上看到你们陈海峰律师打了一个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的案子,是房屋强拆的。我的情况和这个很相似,也是房屋被强拆的。

我是个60多岁的老农民,对法律了解的不太多,我的房子是在2018年的时候被强拆的,是两个冷库,当时还有20多亩的果园、塑料大棚,因为征收也被毁坏清表了。”

律师问李先生有没有提起诉讼。

李先生答道:“我委托过律师打过官司,也是北京的一个律所。2018年强拆之后就起诉,然后法院就让征收方和我们进行调解,因为我们没有签过协议,所以调解过程中政府给我们做了一个补偿决定,要按一个很低的价格给我们补偿,我们接受不了,后来又打官司,法院判决撤销了补偿决定,要求政府重新补偿。

在诉讼期间征收方已经开始占我们的土地施工了,我们这些人就去阻止施工,跟他们闹,征收方又说不让我们阻挡施工,法院已经安排调解了,让我们等着。”

律师问李先生,现在案子进行到什么阶段了,政府有没有给你们出具新的补偿决定,强拆违法有没有提起诉讼?

李先生告诉律师:“强拆违法的官司没有打,补偿决定撤销之后政府上诉了,结果判我们败诉了,还按之前的标准补偿,后来我们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了。最近在你们公众号上看到陈律师代理的案子,最高检向最高法申请抗诉了,所以想看看能不能帮我。”

律师给李先生解释道:“陈海峰律师代理的那个福建案子也是房屋在2018年被强拆的,当时市政府、街道办同时组织人员实施拆除,我们律师先帮当事人提起强拆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市政府、街道办强拆违法,对方上诉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之后律师又帮助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也被驳回,但律师和当事人并没有放弃。紧接着万典律师帮助当事人向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检查监督申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收到陈xx的检查监督申请书后,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抗诉通知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后,李先生添加了律师的联系方式,准备先把材料发过来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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