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有一位农村老宅遭遇强拆的当事人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杨女士接通电话后说:“你好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吗?我是四川南充市这边的,我有一个老家房屋拆迁的事情想要咨询一下可以吗?”
律师让杨女士说说具体情况。
杨女士说道:“我们在村里之前有一个很老的房屋,是上世纪祖辈遗留下来的,那个房子面积有160多平,有点像四合院那种的,中间有个天井的房子。这房子已经好几十年了,后来我结婚了分家了就在村里面有建了一处新房,生了孩子之后我爸爸妈妈就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帮我带小孩。
然后在2015年的时候我们村上的书记和公社的干部就找我爸,说我们老宅的房子是危房,要给我们拆掉。但是我爸他们没有同意,因为拆除一分钱的补偿都不给我们。村上的说法是我们已经建了新房子了,老房也没人住了,所以拆除就没有补偿。
我们一家人都不同意,然后他们就开始吓唬我们,说我们老房子后面是幼儿园,万一哪天塌了把小孩砸伤了,我们要承担责任。我妈他们听完之后就没说什么话,村里认为他们默许了,之后就把老房强拆了。但是我们邻居他们家的老宅和我们家情况一样,因为他们比较强势,是个硬茬,所以就没有拆他家的,就把我家拆了,我觉得这就是欺软怕硬觉得我们家好说话。”
律师问杨女士:“老房是哪一年强拆的?你们那里有没有征收项目?”
杨女士告诉律师:“老房是2015年被强拆的,期间他们说过我们这里以后要修建成车站,还要占这块地,到时候把这块地征了把钱给我们。我们说地是地房子是房子,房子拆了还能一分钱不给我们吗,闹了半天结果村里就愿意一平补偿100块,我们也没同意,也没拿着个钱。”
律师给杨女士讲道:“你们不同意没拿这个钱是对的。拆迁补偿有房屋和空白土地补偿是两回事,等真正征收了一平补个一两千,和现在一平一百,相差几十倍。有可能是你们村干部知道拆迁的风声了,就提前先给你们按危房拆掉,之后补偿款他们截留了。”
杨女士说:“我就觉得这事有猫腻,他们当初那么着急拆我们老宅,还编了很多说法劝我们,肯定是有利可图的。律师您说现在时间过去这么久了我们还能打官司吗?”
律师回复道:“您别着急,像您这种危房拆除的案件我们万典代理了不少,首先您的房屋是被村里强拆的,村委会属于自治组织,并没有拆除村民房屋的权力。其次房子是2015年被强拆,诉讼强拆时效肯定是超期了,接下来需要调查一下你们当地具体的征收项目以及征收部门,看看能否帮您申请补偿安置。”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之后,杨女士添加了律师的微信,准备和家里人商量一下看是否需要委托律师介入。